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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早起的鸟儿有血吃

凌晨四点,高登准时睁开双眼,从沉睡中苏醒。

狭小的室内闪烁着蒙蒙菌光,他瞥了一眼沙漏,起身下床,捡起一枚尖砾石,在墙角划出一道浅浅的印痕。

斑驳的砂墙上已有三十六道划痕,意味着,他已经在基地渡过了整整三十六天。

高登扭动脖子、手腕、脚踝,按部就班地活络肢体。先是手脚环抱,全身蜷曲如球,继而双腿拉开,呈一字形劈叉……自从在基地学习武技以来,他发现杂耍术有很好的辅助功效。既然他决定走技巧派的路子,那么肢体的柔韧性、协调性就尤为重要,这套古杂技流派的秘传在这方面独具功效。

他身上近百个风孔张开,息微术犹如滔滔波浪,奔涌风孔,让一个个别扭的杂技动作变得流畅如水。他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一秒内就能完成一个动作,衔接下一个动作。

半个小时后,高登全身发热,微微出汗,体内气血浑然贯通,就连风孔也舒畅了几分,一吸一呼之间,身躯轻盈得像要飘起来。

他换上训练服,推开窟门,走向餐区。

距离晨训的时间尚早,其他少年还沉浸在睡梦中,餐区里只有两名胖乎乎的厨娘忙着准备早餐。一个拿着钢叉,从烤炉里取出一只只热腾腾的羊角面包,摆在餐桌的竹篮里。另一个把腌肉切成许多薄片,放进铁锅煎熟,饱含油脂的肉香四溢。

餐桌上还摆着几大桶蜂蜜水,一瓶鲜红的血浆,一盆蒜肠,一大盆麦片拌葡萄干以及一筐盐水煮的鸟蛋。鸟蛋个头很大,像是鹰隼的蛋,灰白色的蛋壳上布满青色的小圆斑点。

高登坐到餐桌前,两个厨娘漠然地瞥了他一眼,仍旧自顾自地忙活,好像完全没有看到他一样。但高登还是感觉到她们窥视着他,两双松软的眼皮底下不时投来锐利的光芒。

整个基地共有几十个这样的勤杂工,他们是血狱会无孔不入的眼睛,盯牢新来的少年,暗暗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将一些异常行为汇报上去。

除此之外,还有百来名血狱会的修炼者负责安全、警戒、巡逻。而这仅仅是高登在明面上看到的人数,想要在基地搞鬼,难度极高。

高登拿起那瓶血浆,一饮而尽。血浆是凶兽的心脏血,腥味扑鼻,酸涩难咽,却是大补气血的好东西。每顿早餐只限量供应一瓶血浆,先到先得。高登一直来的最早,霸占了这个最大的好处。

他放下空瓶,拿起一枚鸟蛋,敲开蛋壳,吮吸里面半生半熟的蛋浆。鸟蛋味道很香,入口即化,顺着喉管生出一丝丝清甜的气息。

在伙食上,血狱会并不苛刻,瓜果鱼肉敞开供应,都是些补气安神的食物。对高登而言这只是粗糙的大众货,但对大多数出身穷困的童奴来说,血狱会丰盛美味的大餐诱惑难挡。何况银狐说一旦成为刺客,赚金币就像喝水一样容易,谁还会舍得走呢?

这样花上几年功夫,血狱会就能把少年们驯化成忠实的走狗。高登捻碎了手上的蛋壳,这些少年全是他的敌人,个个该杀。

他又吃了五枚鸟蛋,六根蒜肠,三个夹着腌肉的羊角面包,一盘麦片拌葡萄干和半罐蜂蜜水。虽然吃的多,吃的快,他的进餐动作仍旧温文尔雅。自从息微术进入风孔的崭新阶段,高登食量日增,甚至超过了大胃王阿泰。但他的体重并未增加,食物的能量好像都被息微术吞噬了。

五点整,高登结束用餐,赶往训练场。

集训的规定时间是清晨六点,此时,诺大的训练场地静寂无人。高登行走在高耸的砂墙下,显得格外瘦小,但沉静的步伐自有一股超拔的气势,仿佛一头缓步走进领地的凶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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