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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红烧肉劳军

即使是那位崴了脚的伤兵,激动之下居然忘了自己的左脚还未痊愈,往前冲还没几步,就“啪叽”一声,摔成扑街。

别怪他们如此激动,那可是红烧肉啊,只听过没吃过的高级菜。

那位崴了脚的伤兵名叫李大安,他倒是吃过一次红烧肉,毕竟他在家丁中武力也算上乘。

上次打退流民,他的战功仅仅排在刘成安之下,战后论功行赏,赏了他一碗红烧肉,那味道绝了,至今还在回味。

不过他虽然武力、战功皆不俗,但是不会做人,得罪人多称呼人少,所以这次刘成安挑人故意没选他。

此时家丁们一个个往前冲,现场乱成了一锅粥,若不是孙恒特地选了高大壮实的下人来挑箩筐,人手一根长扁担,怕是早就被冲散了。

“别挤别挤,全都给我按顺序去排队!”

不得已,孙恒只得亲自出来弹压,要求家丁们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

可明人这时候哪里有排队的习惯啊,就是现代,做核酸检测的时候插队的也大有人在。

“我先!”

“我先!”

“我先来的,凭什么你先?”

“凭我的拳头比你大!”

“砰!”

“哎呀,那个王八蛋打我屁股!”

回头一看,立即被吓得噤若寒蝉,缩着头,像个鹌鹑似的。

原来打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孙恒。

只见他手中不知何时拿着一根木棍,显然刚才的凶器就是它。

“插队的都给我滚到最后面去,听到了没呀?”

“是是是,姑爷,我这就去。”

“还有你,你,你……都给我到最后面去!”

有了孙恒的棍棒弹压,现场秩序总算维持下来了,插队的人通通都被赶到后面排队。

他们也不敢反抗,生怕反抗了会被孙恒取消掉吃红烧肉的资格。

现场秩序好了之后,家丁们终于陆陆续续领到了红烧肉,他们懒得回食堂吃,直接蹲在地上呼噜噜大吃了起来。

排在后面的人看着前面的家丁已经吃上红烧肉了,一个个红着眼睛,喉头疯狂涌动。

这时候他们才知道后悔,如果不是插队,他们现在已经吃上香喷喷的红烧肉了。

为了这顿红烧肉,孙恒特地请了湖南厨师来料理,抄的是教员同志吃了都说好的毛氏红烧肉。

毛氏红烧肉用冰糖、料酒、八角慢火煨成,成菜后,色泽红亮,肉香味浓,无油腻感。因在烧制过程中加入了少许辣椒,所以味道甜中带咸、咸中有辣、甜而不腻。

家丁们什么时候吃过这等美味啊,不少家丁吃着红烧肉,味蕾爆炸,感动的落下泪水。

即使已经吃过一次红烧肉的李大安,也不得不承认这一顿红烧肉,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远胜上次他吃的红烧肉。

“呜哇呜哇……”

人群中,刚才那位冲在最前面的少年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孙恒来到少年面前,温和的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在这里嚎啕大哭?”

少年一边抽泣一边回道:“回姑爷,小人想起家中娘跟弟弟妹妹从来没吃过红烧肉,本打算留下大半打包领回家去的,可小人吃上红烧肉后就完全忘了要留给他们,全都被我吃光了,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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