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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 第九十三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

第九十三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

兰迪心里想的是,可能要辜负可可的等待了,但愿来生……

“老大,我身上也流着大唐女将军赵嬷嬷先祖的血,我会跟你去出力的,不过要是形势不妙,我会逃跑。”

“你们都忘记了我是第一个追随兰迪老大的是吧?我白氏后人会临阵退缩,当怕死不敢冲锋的人么?

二斤,我那份也存在你那里,到时候交给我的妻子法兰西丝,我……我一直浪荡江湖,有点对不起她。”

“你们一个个的这么悲壮干什么?兰大叔,你脖子上的银锁我观察好几天了,都看不出来级别,至少是神器,还干不过白彦虎一个圣级么?

到时候来个禁咒,兽人的大军不就拦住了么?”

“我想过这个法子,用禁咒阻拦兽人大军还是有点希望的。不过禁咒的准备时间很长,兽人和蛮人一样,也会狂化,他们多半有开类似蛮人那种防护罩的本事。

两万大军狂化开防护罩,禁咒多半不管用,除非我偷袭成功。

不过看那个朱可夫的样子,兽人大军里多半高手无数,偷袭成功的概率很低啊。

我的禁咒是群攻的,对大军还有一丝生效的可能,对白彦虎单个的圣级,肯定是没用的……”

二斤摸摸后脑勺,“我一定会跟去,虽然我这个初级枪炮师不论对上圣级和大军都没啥用,总能出点力气。大不了到时候我和奥斯曼先跑,完成大家的托付。”

气氛有点沉重,队伍到了一个叫马场村的地方宿营,大家都不怎么说话,只有小桂子没心没肺,逗了几句三毛没有得到回应,又跑到二斤那里求摸头。

第二天继续出发的时候,大家不约而同地都敞亮了起来,谁也不提昨天的话题,而是骑马纵歌,在特克斯河谷这个世外桃源尽情享受美景。

三毛不会唱歌,突然回忆起小时候的一段幸福时光,“我的养父姓张,他在的时候,我还是有两年吃饱了饭的。昨天晚上我的脑袋分外灵光,忽然记起来,他叫张乐平。”

特克斯河在草原上九曲回转,河边时有野山羊奔跑,阿花已经叼回来好几只了。“特克斯”就是“野山羊众多”的意思。

再往前走,草原上出现了好多牧马人,大批骏马在草原上奔驰,在特克斯河里饮水,这是到了昭苏境内,“天马之乡”。

“天马来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

亨利吟了两句描写昭苏的古诗,头望向极西的远方,突然哼起了第二故乡枫叶国的民谣。

“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

我们将怀念你的微笑。

你的眼睛比太阳更明亮,

照耀在我们的心上。

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

不要离别的这样匆忙。

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

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

兰迪听着亨利哼唱,想象不出亨利思念的姑娘的样子,他思念的姑娘也许太多了吧……

这个世界太美好,太值得留恋了,自己这帮人却去要跟兽人大军、白彦虎拼命了,圣级,似乎是不可逾越的沉重的山。

一个单纯、爽直的红发公主突然闯入了兰迪的心头,无法驱赶,兰迪手里出现了一缕红发,握着红发的手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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