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这位西装男张前进的坦白之言,曾科长倒还好,可曹志强却一阵无语。
亏他把事情想的那么严重,还以为这是个诈骗案,原来只是一个先借后还。
曹志强不是没想过,对方是在撒谎,不过听了对方进一步的陈述, 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最大的道理,就是划算不划算的问题。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城,他们要算计的对象,还是一家拥有民兵组织的大型国企。
偷盗公家财产是重罪,一旦拿了货不给钱, 坐实了这个罪名, 那可是三年起步,而且数额越大, 罪名越大,最高可以判死刑的。
相比偷盗公家财产这个罪名,投机罪反倒轻的多,哪怕情节严重的,也才三年以下。
如果张前进这伙人,是偷了这批书就跑路,不给钱,那明显是盗窃罪。
可如果张前进这伙人,偷了这批书后,先在京城偷偷卖掉,再把钱还了,那最后就算事发,也只是个投机罪,问题不大。
另外,像印刷所仓库这种单位,是要定期清点库存的, 而像《江湖行》这种畅销书,怎么也得一個月清点一次。
张前进这伙人偷偷拉走四万套书, 如果没有内部人帮忙转圜,这么大的亏空,很快就能被上面发现。
可如果有内部人帮忙转圜,那怎么也能支持个一周左右。
有一周的时间,李有福跟张前进这伙人,早就想办法把那三车书给散掉,并且及时拿到回款了。
只要及时把钱补上,那这就是正常的私下交易,算不上偷盗,当然更算不上诈骗。
而且有了这一遭,他们还能把沈振华那些人真正拉下水,成为同流合污的自己人,今后再偷偷搞这种事情,就更加的圆润。
还有,经过这次合作后,等李有福跟张前进有了钱,还可以继续跟沈振华合作下去。
甚至是, 李有福还想过通过沈振华,去买通印刷所,让印刷所在计划外加印一部分图书, 然后以更低的价格,拿这批计划外的残次品图书。
这样一来,以后印刷计划内的书,就继续走正常的新华书店等正常渠道,而计划外的书,就全都由李有福吃下,偷偷在私下渠道销售。
按照李有福的说法,这套书这么畅销,怎么也得火几个月,销售量过百万都有可能。
所以说,李有福的方案,其实是一个风险不大,且细水长流的生意,并不是偷一批书就跑的一锤子买卖。
如果不是这次出了点小意外,车队离开的时候被看大门的新人给拦住,又呼叫了保卫科,让保卫科的人给及时扣押,那这事儿一旦运作起来,说不定曹志强都要给对方点一个赞。
换言之,如果对方真的偷走这批货后,是想要先卖货后给钱,细水长流的做买卖,那曹志强反而是欢迎的。
毕竟对曹志强来讲,他是供货方,多一个出价更高的销售渠道,何乐而不为?
新华书店是不错,但新华书店要的也太狠了,直接就砍一刀,要半价。
就这,还是曹志强提前走了关系给了钱的缘故,要不然,起码得砍六成。
当然了,新华书店的分销渠道也大,而且是正规发行渠道,这点没的说。
要不是新华书店,恐怕他那套买一送一的《江湖行》,也没那么容易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变成京城纸贵的畅销书。
这里还要再说明一下,那就是此时的武侠问题。
其实在一九八三年,国内的新华书店,尤其是京城的新华书店,是不敢明着卖武侠的,因为不让卖。
说起来,早在七九年的时候,因为国内开放了武侠出版的禁令,港台的武侠蜂拥进入国内,导致国内就已经兴起过一阵武侠热。
那个时候,大多数武侠,是先弄去香江,在香江排成简体字,再运去广东,然后通过广东大量印刷,进而泛滥全国。
由于这时期的大陆人整体文化素养还不高,又经历过那十年的压抑,武侠一出,立刻就填补了这部分空白,导致各种武侠泛滥成灾,形成了全民看武侠的风潮。
就因为这样,国家出版局为了防止“武侠过热”的情况出现,防止思想混乱,在1982年4月3日的时候,就下发了一个《关于坚决制止滥印古旧的通知》。
通知里说:鉴于近年来侠义、言情、公案等旧的出版已经太多,自文到之日起,不需继续出版。
所有正在印刷的这类一律停印,已印好的暂时封存,听后处理。
从港、澳、台引进的所谓武侠、言情等,也照上述规定执行。
好吧,这个通知,明眼人都知道,就是禁止出版武侠的。
从此之后,正规出版社,就不再出版武侠了,而新华书店这种正规的书店,也不再明着大量售卖武侠,只能偷偷的卖,少量的卖。
然而,武侠不是一纸禁令能禁止的了的。
正规出版社不出武侠了,就有大量不正规的出版社偷偷出书。
正规新华书店不让卖了,就有大量的书摊开始摆摊贩卖。
甚至是,国内书摊的崛起,也跟这个通知的出现,以及武侠热的崛起有关。
甚至是,之前不禁止还好,这一禁止,老百姓想要看武侠的热情反而更高涨了,以至于1982年到1985年之间,国内的各种武侠,真正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
根据统计,在这期间,大陆每年共印刷非法武侠四五千套、数量更是达到3亿册左右。
这是每年的数据,而且都是非法出版物,没有任何的版权。
别的不说,这时期光“金庸”的,就多达一百部,卧龙生的更是重灾区,多达上千部。
这其中,大部分都是盗版,或者是内地人假托“金庸”等人写的跟风抄袭之做。
所以说,跟风抄袭这种事儿,早在八十年代初期,就已经很流行了。
如果有人在这时候看武侠,看的多了的话,就会发现很多武侠只是名字不一样,作者不一样,但内容可能完全一样,或者超过八成一样,最多是改了个主角名。
一直到了1985年,文化部发了一个报告,大陆武侠才第二次解禁,允许正规出版社重新出版武侠。
有了那个二次解禁,加上各种管制条例也陆续出台,这场武侠的盗版盛宴才正式结束,国内武侠也变的正规起来。
换言之,在1983年,武侠是不能直接在新华书店里堂而皇之的售卖的,这也是为何曹志强的那套书,要把武侠放在诗集里捆绑售卖。
因为曹志强卖的是《江湖行》这本诗集,定价也是诗集的定价。
至于那本《破碎虚空》,那不过是买一送一的赠品。
通过这种方式,就规避了武侠禁令。
之前那个赵守文,就是资深武侠爱好者,也因为他读的各种版本的武侠太多,略微了解这一行,他才提出要出版港台的武侠。
因为出版武侠,此时是真的赚钱,而且稳赚不赔。
毕竟不用给稿费,直接拿过来复制印刷就行,这还不赚啊?
只是曹志强出于长远考虑,才取消了这个建议。
毕竟自己的“原创”就很好,干嘛去抄别人的。
抄袭别人的作品非法出版,就算现在没事儿,那也是个污点,如果想做大做强,还是不要搞的好。
总之,红光出版社,是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用卖诗集送的方法,规避了此时的武侠禁令,得以让自己的武侠在新华书店正式上架销售,且没有销售数量限制。
但这种情况,属于钻空子,可一不可再。
如果再想来第二波买诗集送,恐怕就不行了。
曹志强现在还没本事改变国家的政策,所以在武侠解禁的新政策出台之前,武侠恐怕是不能明着卖的。
之前,曹志强还为此头疼。
他想的解决办法,是靠这套书赚到一波钱之后,就把自己的拿去香江出版。
至于出版社这里,则安安心心的做杂志,出唱片。
也就是说,按照曹志强原本的计划,他新写的,比如他正在读的《寻秦记》,以后是要直接拿去香江出版,走海外市场的,等武侠禁令解除后,再重新回归内地市场。
至于红光出版社今后的项目,就是开一个类似《知音》这样的情感类杂志社,然后再搞一个唱片公司,专门出唱片。
情感类的杂志,跟流行歌曲,这些东西是没有禁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