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这是为了限制二道贩子的策略。
只不过这种限制,是限制胃口很大的中大型二道贩子,对于那些只想赚点便宜的普通大爷大妈,作用有限。
但是对于那些二道贩子,批发令就给了他们一条明路。
所谓批发令,是指如果有人想大批量购书,就要去出版社买,而且起购数量是一千本,一千本以下的就别去了。
批发价呢,是八元一本,比从新华书店买要划算的多。
只不过,曹志强当初只是下命令,执行人,也就是沈振华去说的时候,把批发点的地址,改成了红光机械厂的印刷所,而不是红光出版社的办公大楼。
这也很正常,毕竟办公大楼只是办公的地方,没多少存书。
而印刷所本身有仓库,在那印刷的《江湖行》库存,基本都在印刷所的仓库里存着。
让那些批发商直接去仓库拉货,很正常啊。
还有就是,这种事情吧,终究好做不好说。
毕竟严格来说,出版社对普通民众搞批发,这其实是变相的鼓励别人倒卖图书。
而众所周知,在如今这个时期,私人倒卖公家的物品,是犯法的,包括图书。
也就是说,你从新华书店买书,不犯法。
但你买了书,再加价卖给别人赚差价,是犯法。
理论上,出版社也可以直接卖书给个人,并没有法律规定不许这么做。
但你一个出版社,不把图书卖给公家的新华书店,却大批量的降价销售给普通个人……
这是要干嘛,明眼人都知道!
虽然曹志强说,他后台硬,不怕这个,但作为具体的执行人,也就是沈振华,却不想做的太明显。
毕竟沈振华出身不同,他从小就在京城走街串巷打零工,什么事儿没见过。
所以呢,他在发批发令的时候,就改了个说辞,叫如果想大批量购书,私下找他面谈。
其实沈振华的意思,是万一出事儿,也可以由他来背锅。
这样的话,曹志强也好,出版社也罢,就没有责任了,一切都是沈振华的私人所为。
而以曹志强的人品做派,沈振华要真的为了他曹志强出事儿,不可能见死不救,哪怕最终没办法,搞的沈振华要坐牢,也一定会照顾好沈振华的家人。
甭管出于什么心思吧,沈振华对外说的时候,确实是这样说的,没明着说去出版社购书,只说私下找他谈。
结果呢,曹志强当天发完书,回金秀英那休息后,沈振华就被一群人围住了,然后集体做东,请沈振华去吃了一顿酒席。
在酒席上,沈振华就把情况说了出来。
说的内容,也不是让他们去出版社购书,而是去印刷所收购一批“残次品”。
在这个时期,因为都是铅字印刷,印刷图书的时候,难免会出现残次品。
一般来讲,设备越先进,残次品越少,而对于残次品,大多数都会当垃圾处理掉。
如果说成是让这批人来处理残次品,问题就会小很多。
这样一来,这批人万一被当做投机商被抓住,印刷所也好,出版社也罢,就可以很容易的摆脱干系。
要不说,什么人懂什么道。
对于那些想要大批量购书的二道贩子来讲,你要直接说,是出版社让他们直接去买书,他们未必肯信,甚至以为这是钓鱼执法。
但你要是有里面的某个“高层人物”出来,说是低价处理残次品,那他们就信了。
毕竟硕鼠这玩意儿,这年代要更可信一点。
于是乎,大家商定好策略之后,就一起集资,先交一半的钱给沈振华,然后拿上沈振华开的条子,第二天一早,就派了一群人,来印刷所这里拉货。
印刷所这边呢,因为有曹志强提前打过电话,又有沈振华这个总经理秘书开的条子,都是心知肚明,所以对这些来拉货的外人,都是要多少给多少,放开了给。
当然,卸货装货,都是这批人自己干,印刷所的库管人员不管,他们只管核对数目。
本来一切顺利,但阴差阳错之下,就在出大门口的时候出事儿了。
原来,印刷所以及印刷所的仓库,都在红光机械厂的厂区内部,想要进印刷所的仓库拉货,你先得进工厂大门。
因为工厂里面有很多贵重物品,所以工厂看大门的,都是二十四小时轮班的。
问题在于,之前看大门的人,已经打好了招呼,所以很轻松的就放了那批二道贩子的卡车进门。
但是当那批二道贩子在印刷所的仓库装货的时候,看大门的却换人了。
被换下去的看门人,并不知道新来的人不知道这些事儿,所以也没多做交代。
于是乎,当那批二道贩子拉够了货,开车离开的时候,就被看大门的新人给拦下来了。
任凭那些二道贩子好说歹说,那新来的看门人就是不信,还吹了哨子打了电话,叫来了保卫科人员。
保卫科人员啥也不知道,真以为这是一群小偷,就把他们押去了保卫科看管。
事情闹到曾科长这里,曾科长一看对方手里有沈振华亲笔签名的条子,而且找来的印刷所库管人员也说,曹志强之前已经打过招呼,所以才打电话给红光出版社,想找曹志强确认一下情况。
“曾科长,他们不是小偷。”曹志强笑呵呵的道,“这其实就是一场误会啊!”
“是啊是啊。”
那个二道贩子的代表,也就是那名叫张前进的人,立刻语带不满的高声道:
“我都说了多少遍,我们是正经人!我们不是小偷!
我们是交了钱,得到允许才来拉货的,怎么能是小偷呢?
小偷哪有大白天的,带这么多人,大摇大摆开着车来的?
你们,你们这么做,简直欺人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