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眼皮,眼睛不算大,眼神清澈。
额头上有一颗新冒出来的青春痘,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
干净,是他第一瞬间的感觉。
而与干净匹配的,是一份成人世界里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青春帅气,即使隔着沾满牙膏和水渍的镜面,仍是挡也挡不住地往外横冲直撞出来。
平心而论,这张脸比起林毅的样貌是有差距的。
当年,他在稳坐歌坛新一代天王宝座后低调转型,接下了一个名伶的电影角色。
跨界、戏曲、旦角……诸多要素集结在一起,让他想低调都低调不了,圈子里一片唱衰之声。
然而最后,他却凭借这个角色拿下了十二座影帝奖杯,电影和男主角都直接封神。
国内国外均对他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而最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四个字——
“雌雄莫辨!”
他那张脸,自此之后比起“歌手林毅”来,要好看一万多倍,这其中自然有角色的加成和岁月的沉淀,但他原有的成色也是不可置疑的。
相比之下,现在这张脸就要差一些,虽然仍然很帅,但论起天资来说只能算是中上。
但林易喜欢!
很喜欢!
清水洗了把脸,他从卫生间出来,老妈已经收拾妥当并把他的早饭装好了,催着他赶紧换衣服出门。
“妹妹呢?”
“妹妹一早跟你爸去学校了,你以为跟你似的,磨叽祖宗!还不快点!”
林易缩了缩脖子。
一家五口,妹妹懂事可爱,哥哥帅气有才,就属他又懒又皮,天天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三天两头就要被老妈修理一顿。
食物链底端石锤了!
拿上书包,母子俩一起下楼,方绍兰骑电动车载他去学校。
这是一座叫安余的三线城市。
林易在安余一中读高三,方绍兰则是学校里的一名音乐老师,母子俩每天一起出门、一道回家!
电驴一骑,狂野无敌!
林易觉得自己现在是这条街最靓的仔!
一刻钟,两人到了学校,林易在风里解决了早饭,下了车就朝楼梯口一路狂奔。
到达教室时,铃声正好响了起来。
重新坐在一片朗朗读书声里,这种感觉愈发觉得亲切怀念。
以至于上午三节课上下来,全班同学都已经昏头耷脑、无精打采,而林易却仍坐得板板正正,听得津津有味!
同桌张鸣实在看不下去,推了推他:“唉,大哥,你要装也等下节音乐课再装啊,你妈又不在,你演哪门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啊?”
林易一看黑板右侧的课表,第四节课还真是音乐课!
莫名有点小激动。
虽然脑子里有亲妈给上课的经历,但作为穿越者,这种记忆的继承只有数据拷贝而没有切身体会,用户体验很一般。
他顿时好奇起来!
当然,全班同学也都打起了精神,一改刚才数学课上的慵懒和颓废。
同学们:嘿嘿,体育音乐课什么的,我们最喜欢了!
上课铃还没响,穿着优雅的方绍兰就拎着收音机健步走来,刚一进门,教室里立即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欢呼。
“哦……”
人群中,林易两手叠在胸前笑得淡然!
我老妈人气还挺高!
方绍兰似乎也习惯了学生们的这种欢迎方式,嘴角含着亲和的笑意,淡定地摆了摆手。
这时,上课铃响了起来。
与铃声一起抵达教室的,是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杜明。
全班同学看到那张老脸,顿时什么都明白了,教室里的气氛立马丧到爆。
讲台上,方绍兰的脸色也是不着痕迹地一垮,但似乎已经习惯了,什么都不说,拎起收音机又朝门外走去。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上语……”
“老师!”
杜明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底下一个声音打断。
众人回头,随着杜明的视线一同望去。
林易站了起来!
身体立得板直,脸上带着坚定的平静。
“这节是音乐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