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角的魂魄就那么在屋子里飘来飘去,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即便是已经步入修仙正途的白小灯,也觉得这个黑夜甚是吓人!
白小灯不禁疑惑林角生前遭受了什么,为何生前和死后都看着不大正常,与自己表白前的那个温柔细心的林角,简直判若两人!
林角的话打断了白小灯的思绪:“小多肉,你不是说要照顾我,怎么不说话呀?说呀!说呀!”
她伸出手,试图去捧小多肉,却发现灵魂没有重量,无法托起任何物体。一怒之下,双手筋骨爆凸,肩膀耸起,五官狰狞起来,冲着小多肉叫喊着:“你说话啊!”
下一秒,林角蜷缩一团在角落里,像孤独的蘑菇,低声啜泣道:“沈何说过,他爱我。为什么他没有来这里看我?我已经死了,他就这么无所谓么?不行,我得去找他!”
只见她刚起来,就被强大的气压制住,不能动。
“老白,我们都喝大了,所以,对于此事,记得缄默。”
“哎呀!晓得咧,晓得咧!别说了,已经到了。”
原来是黑白无常,两人穿着一黑一白的西服,带着高高的高筒爵士帽,臂弯处抱着一根与衣服颜色一致的哭丧棒,棒上挂着一个银色的铃铛,还贴着一个鬼画符。脚上蹬着锃亮的尖头皮鞋。看来地府的服饰文化也与时俱进了。
只见黑无常一摇铃铛,白无常的铃铛也响起来,声音干涩刺耳,如尖锐物体一遍遍划过钢板。
林角捂着耳朵尖叫起来,其声音惨痛程度,让白小灯不忍直视。
白小灯对这声音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频频看向自己的叶子,那一簇簇的绒毛,刺挠着自己的心。
“林角,死于昨日夜晚,我二人已经来迟了,幸好尸首也在此处,不然,任务量就大了。乖乖前去地府,清算人间善恶值,好早日投个好胎。”黑无常伸伸血红的舌头,照本宣科。
白无常只跟着重复:“早日投个好胎!”
黑无常又道:“一摇铃铛,万恶不见。二摇哭丧棒,灵魂上路。三叩头阎王殿,来生已定。四饮孟婆汤,前尘皆忘。”
白无常这次没有重复,哭丧着脸,五官都颠倒了。
林角说:“我不去。”
白无常将血红的舌头,伸到她面前,道:“由不得你!小样!”
林角说:“我以后会去,但不是现在!别把我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