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你说这小陈他能答应吗?”
“能!”
“这么肯定?”
“我了解他。”
徐立仁被马主任推着进了电梯。
……
回到家后的陈其琛,紧紧的把自己关在了屋里,死死的盯着放在桌上的合同深思着。
3年了,自己的第一个正式的商业案,如此巨大金额的合同到底是上天最自己做了3年援助案的眷顾还是冥冥之中行业对自己一再破坏行业规则甚至触犯法律的惩罚?
这些年,自己为了帮助那些找到自己援助的弱势群体和受害者,不但帮他们在没有经过法院的允许下寻找证据,甚至还做伪证和利用各种手段和被告人不愿意事情闹大的心里胁迫被告人以达成庭外调解的目的。
一个律师的神圣职业准则,自己不知道已经触犯了多少次了。一开始,良心上还有些过不去。可随着越做越多,并且看着那些援助案子的被告人一次次对自己的感激涕零,那一面面锦旗!
陈其琛甚至觉得,法律,行规,这些算个屁啊!
何况自己是合理利用法律漏洞去帮助那些老弱病残,这和那些利索漏洞帮助别人逃税的人比起来,可强太多了吧?!
再说了,那些被告实在是太可怜了,有的简直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就拿不久前的那个案子来说吧。
原告是一位叫做陈丽霞,两只眼睛都看不见的残疾妇女,当时她领着一个只有6岁大的小女孩穿的破破烂烂被介绍到律所,申请法律援助。
她的诉求内容也很简单,为在送餐过程中遭遇车祸的丈夫讨要补偿救助金!但是她却不知道该告谁,原来她丈夫根本不是那家外卖平台的员工,是外包的合同工!
那行吧,找那家劳务派遣公司也行。
可谁知陈丽霞对丈夫的工作一无所知,竟只知道这段时间是送外卖!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她也是在医院好心大夫的帮助下,才知道了他们律所,所以才能过来看看能不能帮到自己。
申请到救助金后,好先把医院的费用给补上。
听到陈丽下这么说后,陈其琛看她实在可怜,便只好放下手里的工作跟着陈丽霞去到医院问她的丈夫。
她丈夫名叫郝楠,陈其琛一听心里直吐槽,这名字叫的就把自己的人生叫难了!
据郝楠说,他是被一个以前在桥头上认识的工友介绍去的,做外**桥头接零工赚的多还稳定。他自己没什么文化,试跑了一段时间后,确实和工友说的一样,便很快签了合同正式干了起来。
他自己没什么文化,合同具体写的啥他也不懂,也没翻看,人家让签哪就签哪。甚至合同最后也没带回家,还放到了工友那里。
护士不让他们在病房常待,陈其琛又看郝楠这样子,估计也问不出什么了。便让要了他那个工友的联系方式,去再多做些了解。
可谁知?人家一听是郝楠的律师,听都不听电话就挂断了。后来还是陈丽霞带着女儿哭上门。好说歹说,才把合同拿到手并要到了那家公司的地址和电话。
陈其琛这才联系上那家劳务公司。
陈其琛去拜访这家公司的时候,合同都没带,因为那个合同实在没什么用!不说条款了,竟然连对方的公章签字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