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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狂人日记!无我状态!(2章求订阅!六千字大章求打赏!)

下午三点。

横店影视城,某处。

“觉醒年代,第xx场第一镜第一次,开始!”

随着场记打板,迟余推开了房门,稍带着些醉意地说道:“任广明这小子还是那么能喝酒。”

卢义跟着进来。

“不容易,老同学在京城还能聚上一次。太难得。”

迟余随意地解开领口的扣子,坐在椅子里,点烟一根烟,吸了一口后,问道:“唉,刚才忘了问广明了,杨开铭最近在忙什么呢?怎么一直没他的消息?”

卢义一边倒水,一边说道:“任广明说,杨开铭师范毕业后,就回老家教书了。他这人心善,时常接济一个寡妇,遭到她族人的非议。”

“这有一天哪,杨开铭喝醉了,在寡妇家的桌子趴了一宿,天快亮时,也不知谁去通风报信,结果呢,寡妇家的族人把她给抓了,族长召集开会, 按照族规,活活把寡妇给沉塘里去了。”

“杨开铭受了刺激, 也就疯了。他现在, 两天在街上乞讨说疯话, 谁也不认识了。”

说话间,他把倒好的茶水放在迟余面前的桌子上。

迟余坐起来, 睁开眼,看着眼前的烟雾与水雾,喃喃道:“疯了, 人疯了,天也疯了。”

说话间,就冲进来,不,应该说是滚进来一个人。

是表弟久荪, 一进来就胡言乱语, 说着“别杀我、别杀我”的话, 最后躲在桌子下边, 给了迟余一封信,说是如果他死, “你就把这封信给我妈妈和姐姐”。

随后进来两人, 说明了为什么会这样。

原本是这位叫做久荪在, 在来京城的路上, 见到了好多被饿死的人, 受了刺激,这几天住客栈,每天晚上都要换好几个房间,这都睡不踏实, 生怕有人杀了他……

这人神经错乱, 一直嚷嚷着, 为什么要杀他。

这人被送走之后,导演喊停。

刚刚这场戏之后,一个听说到的被孔教三纲逼疯了的同学, 一个在面前已经疯掉的表弟, 让催生出了他的创作欲望,然后就有了《狂人日记》。

“再来一遍。”

这部戏里,除了迟余一个“流量演员”,于何伟、马少桦、张童、毕延君等几位老戏骨之外,其他的,基本上是一些大众相对陌生的演员。

有些的表演是可以的, 但有一些,就比如刚刚这场戏,只出现几个镜头的群众演员,在表演上面,还是有些问题。

于是一直拍了好遍,这场戏,才算是过了。

这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半。

剧组于是先吃饭,因为下边的一场戏,是整部剧里,最难的一场单人戏。

向来,像脑力思考与创作这种抽象戏是最难拍的。

但是如果拍出来的话,又往往能成一部剧里边的高能场面。

这种镜头,一般会加入一些蒙太奇的手法,闪回回忆场面,再配上一次音乐、技术手段……

但那是在后期。

拍摄的时候,可不会给演员这些东西。

“迟余,你需要表演出来,《狂人日记》的整个创作过程,镜头里边,波澜壮阔是你,沉郁似水也是你……”

吃饭的时候,张永辛不让其他人打扰迟余,自己却过来说话。

虽然在他看来,现在的迟余,骨子里已经是迅哥儿本人了。

脸上的神情干净而坚定,身姿极其挺拔。

不管是站着、坐着,甚至是趴着、躺着,都透着一种坚定的力量。

二十六七岁的迟余, 演出了迅哥儿三十六七岁的样子, 既有少年男子的张力和昂扬,又有成熟男子的稳重和镇定。

而这时的迅哥儿, 也将在他最好的时代,挥洒出光芒万丈的文字。

“虽然这场戏,艺术加工的痕迹更多一些,但是氛围,我会给你提供足够的氛围,让你自然而然地,‘创作’出《狂人日记》来。”

张永辛说道:“让观众眼中,就能体会到,《狂人日记》的诞生过程,是多么的,激荡人心,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迟余点点头,轻笑地说道:“对吗?”

“呃,用迅哥儿的这话有些过了,不过确实如此。”张永辛知道迟余现在的说话风格,已经有些类似变形金刚里的大黄蜂,句句是引用。

他一开始很想知道,迟余到底背了多少迅哥儿的名言名句。

问后才知道,这人居然将两整部迅哥儿的文集,背到滚瓜烂熟。

简直是非人哉!

“激烈得快的,也平和的快,甚至于也颓废的快。大抵如此,大抵!”迟余说道。

张永辛愣了愣:“总之,别着急,我们是准备,拍一整个晚上的。”

“是如此。许多历史的教训,都是用极大的牺牲换来的。譬如吃东西吧,某种是毒物不能吃,我们好象全惯了,很平常了。不过,还一定是以前有多少人吃死了,才知的。”

“……”

张永辛不敢再说话了,他发现自己虽然是迅哥儿的铁粉,但是这些日子以来,与迟余相比,有些小巫见大巫了。

实际上,迟余并不能与他相比。

张永辛对迅哥儿的研究,属于学术型、理论型的,而迟余对于迅哥儿的认识,则是在秀。

虽然形式不一样,但是大家努力的方向是一致的。

要让观众看过之后,感觉到迅哥儿是从教科书里走了出来,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这就是迅哥儿!

“我们能成的吧?”迟余放下饭盒,说了一句不是迅哥儿的话。

“一定能成功的!你演出了我想要的迅哥儿,而如今这个时代,大部分人是喜欢迅哥儿的。”

张永辛坚定地说道:“在现代急功近利的年代,我们浮躁我们狂欢,但我们的内心仍渴望知识的滋养,以及对知识的无边敬畏。”

迟余点点头,长出了一口气。

作为一个古代与现代人的结合体,迟余对于迅哥儿这种,以笔为刀,大杀四方,骂人无数,一针见血,一生都在横眉冷对千夫指的人,是有着极大的敬畏心理。

他很幸运,能够以这样的方式,靠近迅哥儿。

“加油!你可以的!我们都知道,你可以的!”张永辛用力拍了拍迟余的肩膀。

迟余面色冷静地说道:“你要灭一个人,一是骂杀,一是捧杀。”

“……”

张永辛这一刻觉得,大抵虽然自己是迅哥儿的铁粉,若真的生在那个年代,大抵也是会被怼到愤怒、怼到脱粉的。

他便转身走了,把时间和空间,留给迟余。

剧组的其他人,热热闹闹的吃着盒饭,《觉醒年代》是个有钱的剧组——实际上现在再穷的剧组,也不会在吃的上边节省,标准基本是类似的,所有他们吃的很香,很热闹。

举收音筒的一个男孩这两天消沉的要死,说是失恋了;他旁边的那个女孩,却又谈了个新男朋友;身后是一对夫妻,晚上回家洗脚——

洗脚是迅可哥儿在信里发明的词儿,大抵和现在人常说的交作业、交公粮、讨论剧本,以及迟余和迪丽若白的听音乐是一个意思。

那男孩能看到的对面,有两人说到了好笑的,在狂笑;还有人趁着这吃饭时间,斗地主,加倍、不加倍,谁手机里的视频的声音,有女人大哭着,这些年的情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迟余只觉得他们吵闹。

而他只有沉默。

当他沉默的时候,他觉得充实;他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

六点半,当最后一个人的盒饭扔进垃圾桶,这一场《狂人日记》的独角大戏,即将拉开帷幕。

布完光,然后开拍。

所有人,都盯着迟余一人。

因为这场戏,全程只有他一个人在演,真正的独角戏。

于何伟、张童等重要演员,也想来见证这一部,现代文学史和现代文化史上,都具有跨时代意义的作品的诞生过程。

《狂人日记》,作为华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它奠定了华国现代小说(文学)创作的基础。

它的深切的思想是华国现代启蒙主义的高度概括。

其在形式和思想方面都深刻影响了二十世纪华国文学史和华国思想史。

迅哥儿一出手,就是这么牛逼!

现代文学家茅顿说:“这奇文冷隽的句子,挺峭的文调,对照着那储蓄半吐的意义,和淡淡的象征主义色彩,便构成了异样的风格,使人一见就感着不言而喻的悲哀和愉快。”

现代文艺家任艺苹评:“《狂人日记》这样一篇从语言到内容、形式都堪称现代的小说,就好比青铜冶炼技术尚在初试,就有人直接铸成了一件可以传世的重器。”

当然,也有说它很平凡的,也有说它只是为了好玩,舞文弄墨,对旧礼教和社会现状挖苦讽刺一番,以逞一己之快的。

而这篇作品最辉煌的成就,就是这么一句: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礼教就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迅哥儿对封建道德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和认识的结果。

迟余第一次见到这句子,整个人浑身颤抖。

再没有谁,能比经历过那个年代,更能体会这种“吃人”的环境了。

他做过小少爷,是那戴着“仁义道德”的面具的人!

他又做过戏子,是那被“吃人”的人吃过的人!

即便是现在,脑子里挤满了《狂人日记》的句子,迟余的心中万分沉重,感觉整个人动弹不得。

他知道这沉重是假的,便挣扎出来,出了一身汗。

不能想了。

演吧。

“觉醒年代,第xx场第xx镜第一次,开始!”

迟余拿着那封信,另一只手拿着那把常常在手里的木刻刀,在屋子里踱步,眼睛通红,心绪不宁。

他摸着木刻上关公的刀,脑子里闪现的,是砍人的那把刀,闪现的,是那些围观的众人,那些交钱要人血做人血馒头的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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