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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温暾水,不够劲,狂人日记(1章求订阅!求月票打赏!)

迟余正有些沉默,于何伟又掀起帘子:“我等你的药哦!”

说完,才是真正的走了。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秋风扫落叶嘛这是。”卢义吐槽道。

“我倒是已经领教过一次了。”

迟余无奈道:“但是,也由此可见这个人,极具人格魅力,将来定能招揽有志之士为其做事。德潜不多说,那个守常我也很喜欢,为人稳重,谦和,我相信将来他一定也能做大事。”

这些话,以及之前的这一段,至此基本算是结束。

开始时,要不要拍这么一段,迟余和张永辛,整个剧本都有过疑惑,因为完全是意想出来的场景。

这个时候的迅哥儿,还不算是名人,谈不上“一面旗帜”、“相见恨晚”的评价。

更多的是,创造中的,一种上帝视角里的情绪烘托。

而至于迅哥儿对仲甫、守常的评价,也是一种文学创造。

不过这时,这场戏还没有彻底结束,客人走后,一直在收拾东西的弟弟卢义说道:“对了,昔日南京水师学堂,任广明等几个老同学来京公干,他们都想能见上你一面,叙叙旧。”

站在窗前的迟余回头问:“他们是来教育部办事的吗?”

“嗯。”

“为什么不来直接找我呢?”

“人家知道你心情不好,不敢贸然打扰你。”

“呵,哪里的话。”

迟余深吸一口气,从刚刚仲甫、守常离开时的拜托的情绪里离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安排一下,我请他们涮锅子。”

“好嘞。”

这场戏,到这里算是结束。

虽然登场人物多,但是因为是在一室之内,再加上演员的状态都在线,所以倒也拍的顺畅,一下午便完成了。

而留下的这个扣子,就是下一场,剧中最为重要的一段戏,《狂人日记》的写作始末。

“明天下午的戏不好拍,放你半天假。明天下午到,准备好情绪。”

拍摄结束后,张永辛告诉迟余:“别回酒店了,去外边转转,影城城里也行,外面也行,放松一下心态,别崩的太紧。”

迟余点点头,道:“晚上总是睡不着。”

然后并没有什么好转的。

做造型的时候,剧组是在京城。

但是开拍之后,剧组就来到了南方,一部分在湖州影视城,一部分在横店影视城。

横店影视城拍摄的,主要是京城的一些场景,比如迅哥儿的故居、比如《新青年》编辑部所在的箭杆胡同,从头到尾都是《觉醒年代》的制作团队搭建的。

因为横店的景都是画的砖缝,为了强调质感,《觉醒年代》剧组重新贴砖,打磨并做效果。

仲甫先生的院子里,有河北拉来的葡萄架子,山东运来的枣树。

用执行制片人姚咏君的话说:“有的时候说实话,我搭的景我在那看的时候,我都心疼。”

迟余并不心疼。

他只是个演员。

苏艾菲来这里只看了一眼,就离开了。

只是吩咐方圆,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就及时联系她。

迪丽若白的《长歌行》已经开拍了,取景地还是在象山影视城,距离这里,也不算是太远。

彤彤和小倩还留在京城家中,小倩虽然才刚刚十八岁,但是在迟余工作这些年,已经是个知道如何生活、如何照顾妹妹的好姐姐。

……

第二天一早,迟余本来是休息。

只是觉得闷得慌,想到园里走走,也便没有去剧组,在影视城里走着。

走着走着,却又到了《觉醒年代》的剧组,到了迅哥儿住的院子。

今天下午的戏,就将在这里拍摄。

但是现在,因为在拍其他角色的戏,所以这里,只是暂时的空置着。

这个场景,是京城的绍兴会馆的补树书屋,明天刚刚用过。

原绍兴会馆位于南半截胡同7号。

1912年至1919年,迅哥儿曾在此居住,期间创作了大量新文学作品。

并于1918年首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我国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

会馆坐西朝东,由三组院落组成,南部二进院曾为鲁迅居住的“补树书屋”旧址。

明天下午的戏,还是在这里拍,《狂人日记》的戏份。

剧本上很短,了了数十字:“见到好友发狂,迅哥儿内心受到触动,往日见到的一切,在他脑海中翻滚,然后诉诸笔端,便写了《狂人日记》。”

这一段戏,拆解成了两个段落。

一段是好友发狂这一段,不难,因为前边的剧本,已经写的相对详细。

但是后一段,就是刚刚那四十余个字,完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要表现出构思、以及写出《狂人日记》的整个过程。

这一幕戏,从拿到剧本时,迟余就开始琢磨。

没有头绪。

直到现在,与导演有了交流之后,才终于有了大概的演的方向。

但他仍然是忐忑不安的。

同时,整个剧组都是忐忑不安的。

所有人,都想着把这一场戏,拍成一个名场面,一个高能的场面。

因为《狂人日记》在近现代文学史上的份量,因为它的振聋发聩。

“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迟余嘴里嘀咕着《狂人日记》里的句子,如今他说话,越发地习惯引用迅哥儿的句子了。

他随后去跟剧组工作人员要了钥匙。

打开门,坐在椅子里,整个人一半在阳光里,一半在阴影里。

他闭上眼睛,回忆着《狂人日记》的文字。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

“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

阳光渐渐地明亮起来,也渐渐地热了起来。

七月的天气,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

迟余脑子里回荡的、闪现的,是《狂人日记》里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每一个文字。

然后这些段落、句子和文字,一个个地打碎了,碎成一地,然后聚成一团,一股脑地挤在他脑子里面,在挣扎,在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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