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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百丈

更是未曾见过如此瘦弱,枪势却如此饱满圆润的捕快。

转瞬之间,马巳将花枪调转,将从背身偷袭阎寺关的黑甲当胸贯透,尚未撤枪,反倒以枪杆迎敌,拧转枪杆朝来人重重一崩。

戏班的花枪多是台上耍枪花所用,质地哪有这般坚固柔韧。可不知怎的,被拉出大半弧度的枪杆竟迟迟未断,崩震之下径直打裂了来人盔铠,扫出一丈之外,再无法起身。若是有心之人上前查看伤势,定会惊骇于这枪震荡的力道。此人头盔连带颅骨,被一枪尽数抽碎,未曾落地便已气绝。马巳枪法之盛,由此可见,更胜于疾风奔雷。

阎寺关当下已然无力,伤势经雨水一淋,犹如钝刀割肉,只得咬牙强忍。再因见马巳那厮生猛得一塌糊涂,登时就有些泄力,因此方才差点被黑甲从背身偷袭。幸好马巳眼尖,将那人当胸刺死才免于重创,不过即使如此,阎寺关还是无力再起,只凭借一口气强行站稳。金门的拳头可没白吃,若不是饮酒酣爽掏出一粒药效奇快,不在蛇兰之下的丹药,使得双臂处筋骨碎裂愈合大半,他此刻估计已成一具尸首浸没在水漫长街之中,哪还能苦撑至今。

两柱香功夫,街上黑甲折去四成近半,大多被当胸刺死或咽喉绽开,而花枪势头不减。

高台之上老仆分明有些手痒,到他这等境界,对诛杀武生这等尚未踏入修行关口的蝼蚁,显得十分兴趣缺缺,倒是对那精瘦持枪的捕快有些兴趣。毕竟当今的天下,用枪用到如此程度,想必非是终日闭门造车就能练就的,与其说是在意这位用枪的捕快,倒不如说是在意这人身后的传武人。看那捕快撑死不过而立之年,怎可能身后无人?凭自己琢磨练就这一身本领,谁能有这般天赋?

章庆亦是看得明白,这位临场反水的捕快用枪时的神韵,早就盖过方才阎寺关的虎擒一式,当得起漂亮二字。连章庆这等行外人,都硬从麻秆似的躯体里瞧出些霸道凛然的滋味,这份枪术的威势,自然非同小可。端详间,街中暴雨梨花似的无前枪招,又将两位黑甲咽喉点开,撤枪离喉一寸,红花才刚刚炸开。枪势之快,比之急雨更甚。

“这小捕快当真不凡。”老仆虽未明言,但章公子心思何等玲珑,起身笑道:“前辈技痒难忍,做小辈的当然不能坏了兴致,前辈无需担心,高台之下仍有黑甲足够护我周全。”

老仆诧异的看了一眼章庆,却见后者丝毫无惧,反倒是颇为风轻云淡。

“老了老了,这一行数载,回过头再瞧,谁都看不清了。”老仆感慨,随后抬步走向高台边缘,周身衣衫随风伴雨,飘摆不定。

身侧四位侍女有些好奇,虽依然浑身筛糠,心底却有些不解。这老仆口中说着要同他人过招,为何迟迟不下楼去,反倒在此处装起高人作甚。

雷霆一动,长街通明,勾出楼宇轮廓。

老仆直直从高台跃起,纵跨百丈之距。就着雨水雷霆,生生砸在那捕快身前。

长街敞开一条纵贯八九丈的壕沟。

此为赫赫天威。

ps.今儿肠胃感冒,难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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