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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汗血宝马

谷粤

易鹏的这头锯齿虎,肩高超过一米,个头比美洲狮略大,体重在300公斤左右,它最擅长的,便是速度快,敏捷高,善于躲闪伤害,而且粗大的脚掌,能够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在机动性上,它远比马匹要强太多。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是它相比起作战,指导能力更高。

它性格睿智谨慎,拥有领导能力,和战术大师的特点,在战场上,一般充当指挥者的作用,并不需要身先士卒去战斗,这正好可以用来,被易鹏骑乘。

黄忠没有想到易鹏这么大方,竟然把这么一匹价值千金的汗血宝马,就这么送给了他,这令他意外之余,心里有些被感动了。

这可是从遥远的西域,弄过来的绝世宝马,世间罕见,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能够买到了绝品宝物,竟然就这么随随便便送人了,而且,他还并没有表示,效忠易鹏,他的身份,不过是一个暂代县尉罢了。

等到他儿子的病好了之后,他是会随时回宛城的。

难道对方不怕白送了一匹绝世宝物吗?

所谓无功不受禄,黄忠不是贪图便宜的小人,因此他连连拒绝了,觉得自己的功劳,不足以获得如此高额奖励。

易鹏笑道:“常言道,宝马赠英雄,也只有黄叔这样的英雄豪杰,才配得上这样的绝世宝马。黄叔不要推辞了,这是在下的一片心意。”

易鹏与黄忠,在年龄上,相差了十五岁,为了表示亲昵,易鹏都称呼他为叔,而不是部将。

这也算是另一种笼络人的手段吧。

最终,在推辞了两三次之后,黄忠终于还是接受了这匹宝马。

就像是现代男人,大多喜欢名车一样,古代武将,最看重的,便是神兵和宝马。

这匹汗血宝马,对于黄忠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有了这匹宝马,他马战的能力,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在易鹏看来,这是双赢。

当晚,易鹏举办了一场更为盛大的庆功宴,庆祝这一次抵御黄巾军入侵的胜利。

除了将士之外,易鹏还邀请了卞氏一家。

这段时间一来,易鹏除了忙活自己的事情之外,大多数时间,都是和卞氏待在一起。

两人常常在饭后,坐着马车,到城外散步。

一边游山玩水,一边畅谈诗词歌赋,以及人生理想。

女人嘛,最喜欢的,都是有才华的男人。

曾经有个测试,测试全球女性,男人身上哪一些优点,更吸引她们。

其中排第一的,是才华。

第二的,是上进心。

第三是金钱。

第四是容貌,英俊帅气。

第五是身材,是否强壮。

……

可见,女孩大多数,还是更喜欢有才华的男人。

这个才华,其实包括很多方面,但是在古代,大多指的是文采。

不然,历史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风流才子,以及才子佳人的故事呢。

作为一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知识爆炸的饱读青年,易鹏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各种诗词,他信手捻开,文不加点,听的卞氏如痴如醉,全程痴迷的看着他,眼神中冒着少女特有的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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