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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七章:诛天雷印

“小子!你还真是不怕死啊!”牧人歌眼见宁越不退反进,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威严被他人侵犯了;一双猩红色的眼睛扫向宁越手中的杀符,知晓这才是宁越和自己嚣张的本钱。他虽然看似陷入癫狂,但是他没有失去理智,大脑反而格外的清醒。

现在的牧人歌盯着宁越手中的杀符无比忌惮,人对于未知的事情总是抱有警惕和怀疑的态度,越是身处高位的人对未知的东西就越怀疑和谨慎,牧人歌就这个例子。

面对牧人歌的挑衅,宁越充耳不闻,像是没有听到一样;双脚猛然向前一蹬,八步蝉被其用到了极致,往往雷电和他擦僧而过。

“既然你想死!那我就成全你!给我落!”牧人歌双手掐着雷印怒喝一声,再其储物袋中窜涌出一道金色骨甲,将牧人歌周身团团包裹住;这是牧人歌特意为渡劫天雷所准备的,也是他仰仗的资本。

“哈哈哈哈!小子!告诉我你的名字!能让本将记得的人可不多,你死在这雷劫中,也算是沾上本将的光,这是你小子的荣幸!”牧人歌咧嘴大笑,笑的很猖狂,身后更是狂风大作,雷鸣电闪;白色的雷霆照应着他的面颊惨白,十分渗人。

宁越无话,面容上也瞧不出什么变,但身上迅速涌现金色的皮肤,宛若一层金色的盔甲,金光熠熠;飞行途中的宁越猛然深吸一口气,双手合十,将手中的杀符牢牢控制在掌中。

“宁大哥这是....”白子夜手举着琉璃莲花苦苦躲避周边的雷霆披落,整个人狼狈不已苦不堪言,原本他以为自己依靠琉璃莲花这等重宝能够轻易的追赶上宁越;但现在的宁越只能看到宁越的背影,前路还有无数的粗壮雷霆拦截了去路,此时的白子夜也是头皮发麻,心生惧意。

前路奔走的宁越越是往前靠近,身上的雷霆之力越重,好似细蛇般大小的电芒滋滋不惧;蚕丝的衣服渐渐有细微的电芒流窜,随着温度的升高,宁越身上的衣服无火自燃,身前的盔甲也是层层崩裂,化为满天碎片在山野中飘荡。

宁越就赤裸着身躯向上攀岩,周身的金色的皮肤在雷霆之力的加持下若隐若现,像是随时会退散一样。

“小子!吃了这个!”常帝从戒指中发出一枚金色的血液,也没问宁越同不同意,直接将这枚金色的血珠送入宁越口中。

一抹猩甜如口,宁越原本被金色皮肤覆盖的身体瞬间涨红,一个呼吸的时间,宁越身上弥漫着赤红色的裂纹,好似树根以丹田为原心,沿着宁越的筋脉不断蔓延;就像是火山喷涌出来的裂口,宁越原本灰白无力的头发迅速生长和增大,根根如墨坚硬如倒刺,手中的指甲也是迅速的生长,坚不可摧,现在的宁越就像是毛僵一样,异常的渗人。

身体突然的变化让宁越自身都有些措手不及,慌乱之下宁越急忙查看体内的情况,原本枯竭的金血在这一刻迅速汇聚,足足有三十枚之多,是原先的数倍;而且这样的势头还在不断持续下去,照这个趋势下去,完全可以破百。

金血的妙用宁越也体会过,这玩意没多一滴就代表生命力和身体的强度彪悍一分;这玩意更是可以用来治疗伤口,打个比方来讲,只要有足够的金血,只要头颅还在,宁越就可以恢复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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