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起身来到前衙,正襟危坐在大堂上。
十余名差役手持水火棍立足两侧。
一名书记官坐在下方,负责记录案情审理情况。
宋代的刑狱规定还算详细,普通的小纠纷,百姓们是不敢来告状的,因为如果官老爷觉得事情太小,不值得他劳师动众的升堂问案,就会先命人将争执双方打一顿板子再行审理。
衙门内准备好后,差役就将案子的当事人带了进来。
林冲发现进来的竟然是一男一女,女的长相娇艳,男的相貌却一般算不得出众,这很可能是关于婚事的官司。
林冲一伸手,差役就将状书递了上去。
嘶!林冲看完状纸倒吸了一口凉气。
“女子姓刘名锦绣,排行老二,是郓城一家富户之女,她状告的是未婚夫,案由要求退婚。”
林冲不得不佩服这个女子的大胆,不过他不可能因为同情就枉顾律法。
“民女刘锦绣拜见知县大人。”
“小人马元拜见知县大人。”
一男一女齐齐跪在了地上。
他一拍惊堂木道:“刘二娘子,你确定要退这门婚事?”
衙门口围观的百姓此时都震惊了,今日这官司竟然是女子退婚!
“啊?这女子不想活了?”
刘锦绣道:“民女要退。”
林冲道:“你可知依大宋刑律,女子退婚者杖七十?”
刘锦绣道:“知道。”
林冲抬手拿起惊堂木就要宣判词。
只见马元道:“大人,小人年前已经给刘家下了聘,岂能由她说退就退,杖七十我也不能答应。”
门口的百姓们又议论纷纷。
“是啊!自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说退就退。”
“怕不是外面有了情人吧!”
“挨七十杖,不死也是个残废,情人怕也不会要了。”
林冲道:“依律女子要求退婚,杖七十,退还彩礼,婚可退。”
马元道:“小人不服,大人要明查啊!她与我有婚约又私下与其他男人相好,理应判杖责、流放才对。”
刘锦绣闻言抬起头,面色煞白的道:“大人,他这是诬陷,民女只是不想嫁给他,并无其他相好。”
林冲道:“马元你可有证据?”
马元道:“有!有!那人是一个姓俞的书生,叫俞弘义。”
刘锦绣闻言身体一颤。
林冲闻言看向刘锦绣,问道:“他所言可属实?”
刘锦绣低头不语。
林冲一拍惊堂木道:“刘二娘本知县在问你话。”
刘锦绣身体一颤道:“回大人,民女只是与他相识,从未逾礼。”
林冲道:“武松,传俞弘义。”
武松领命带着两名差役前去传人了。
林冲起身回了后衙休息。
此时跪在地上的两个人也起身退到左右与家人站在了一起。
马元一家人在唉声叹气,刘锦绣一家人则在劝说让她放弃告状。
刘家在郓城也算是富户,刘锦绣从小识文学字,心气比普通人高,一直想着嫁个读书人。
奈何家里人给她说了马家这么门亲事,偏偏定亲没多久,刘锦绣就在诗会上认识了俞弘义,俞弘义虽没有功名在身,却是个读书人,两人一见倾心,刘锦绣这才生了退婚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