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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眼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道吗?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听到了。”林可无奈点点头,奶声奶气的。

“好了,走吧!”

芙隆满意地捏了捏林可的脸蛋,然后拉着他往里走。

杂乱街是一条类似于百货街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人买卖,什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比如一些蹲在街角把玩着锋利小刀的小混混,他们一般是小偷、盗贼,有时也可以身份转换成强盗。

还有一些头戴兜帽、行色匆匆的人,显然就是有贵重物品想要卖出去或者买回来。

还有一些面露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色警惕的卫兵

人很多很杂,林可也在感知周边,卫兵也是,包括约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脸警惕地环顾四周。

只有某个傻姑娘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们在喷火!”

“哇!那个人跳得好高!”

“哇,好可爱的猫!”

“哇”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来了。

简直就像林可牵着芙隆,而不是芙隆牵着林可。

“嗷呜!!”

“嘎嘎!”

“吱吱吱”

那边还有一个类似于宠物店的地方,门前几大个铁笼子,其中关着各种野兽,倒是没看到魔兽。

“走,小林可,我带你去看动物!”

芙隆拉着林可往那边走,仿佛是林可想看动物一样。

得益于他们身上穿着大红色花纹的衣服和贵族标识,所以没有什么下九流的人敢来碰他们。

这里可是阿赞恩麾下的城池,大红色就是阿赞恩的主流色调。

直到

“哦~这是谁!尊贵的芙隆夫人,阿赞恩最甜美的火红之风,竟然吹到这儿来了,欢迎欢迎”

一个油头粉面的人出现在林可他们面前,一脸带着自信的微笑。

那自信的光芒不仅把他的油肚都掩盖住了,更是把眼神深处的情欲掩盖了。

最甜美的火红之风,是对芙隆的一种赞誉,代表了当年加罗塞子爵和芙隆结婚时,宾客对于芙隆的认可。

“桑迪尔男爵,你好呀!”

芙隆笑颜如花,天真浪漫、懵懵懂懂,仿佛一朵纯白的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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