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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偶遇熟人

“瞧你这小心眼,真是丢人。”

“是,几位喝些什么?”酒保只好拿过菜单。

“林哥?”

“随便吧。”

林云风来明月清吧可不是为了喝酒的,他看着舞台上的沈茂,眼中满是精光。

因为他看到的不光是沈茂,更是绿油油的韭菜。

是无数的反派值!

“一首新歌送给大家。”

神色傲然的沈茂看着满员顾客,心情十分舒爽,觉得自己要火的他,再次弹动吉他:“要开飞机,要电视机,要CD机,要MP3,要冰淇淋,要人民币,不要太贪心。”

“聪明勇敢有力气,我真的羡慕我自己。”

“呼啦圈也没问题,后空翻两周在敬个礼。”

“天南地北不放弃,寻找减肥的朱古力。”

“圆头圆脑圆肚皮,里面是生命的真谛——”

“这家伙,倒是真会玩。”听着沈茂的歌,林云风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要是不阻拦,假日时日恐怕他还真能混成大明星。”

“林哥,这狗东西肥头猪脑的像个猪一样。”

宋河看出了林云风的不爽,作为林云风麾下的第一狗腿儿,他自然立刻一拍桌子:“现在我就去干死他。”

说着,宋河直接提起一个啤酒瓶。

“住爪。”

林云风没好气的瞪了宋河一眼:“在办公室我是怎么和你说的,你忘了?”

“记住,我们是遵纪守法的正经商人。”

“别天天想着去做打打杀杀的事。”林云风喝了一杯酒:“再这么天天瞎比比,我就把你送到红娘子那里,让红娘子教你做人。”

“呃。”

“林哥我错了。”

想起昨天一言不合就要揍林云风的红娘子。

宋河瞬间就怂了。

他没有林云风的本事,落到红娘子手里。

别说红娘子了,林云翠就可以把他揍得像个灰孙子。

“林哥,既然不揍他,那咱们过来做什么?”宋河很是狐疑:“总不是专程过来听这个狗东西唱歌吧?”

“当然不是。”

林云风笑道:“别急。”

“山人自有妙计。”

这沈茂唱的歌都是林云风前世听腻的歌,所以他当然不会专门过来听这个沈茂鹦鹉学舌的唱歌。

他还没那么闲!

二楼一处比较偏的座位,三个拿着RIO的美女坐在一起。

一个穿着紧身牛仔裤和白T恤,身材很不错,画着淡妆,姿色差不多是上等偏下。另外一个穿着洛丽塔,梳着双马尾,姿色也是上等。不过,略微有些婴儿肥的微胖。

还有一个则是穿着黑色百褶裙和白衬衫,梳着马尾辫和蝴蝶结,身材很棒,是三个美女里最漂亮的。

姿色算是上中,基本可以打八点五或者九分。

这三个美女,穿着紧身牛仔裤的美女,便是林云风之前的女朋友,高铁乘务员宋淑丽。

另外两个是她的闺蜜,穿着洛丽塔的叫李玥,穿着百褶裙的则叫楚雨彤。

因为拿到了林云风给的分手费,所以不差钱的宋淑丽,便请楚雨彤和李玥过来喝酒听歌。

“淑莉,你看什么呢?”李玥狐疑的问向宋淑丽。

“我好像遇到了一个熟人。”

因为酒吧里灯光有些昏暗,所以有些近视的宋淑丽,没有太看清林云风。

但毕竟相处过几个月,而且也同床共枕过不少次。

所以宋淑丽还是依稀可以辨认出林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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