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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博学的笨比

毕竟,能跑船的人,可不是纤夫们能比得上的。

还有就是在码头附近往来,听过的一些传说故事,什么水蛊虫,水猴子,巫婆施法之类的东西。

他说着自己的故事,但却把沈水碧的注意力全部吸引了,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些东西,俨然是把李启当做了一个说书先生。

“所以,因为巫的缘故,我们大鹿国这边,有孩子生了重病,多半不会去找医生,而是会去寻巫师,让巫师来治病。”李启说着一些百越地带,他见过的奇闻。

现在,就刚好说道了街头走街串巷的巫婆,在李启看来,是顶替赤脚医生的职业,都会用些草药或者神神叨叨的功法来治病。

不过,这时候,沈水碧却突然说话了。

“这个我知道,儒道有先生,曾撰书写过百越事迹,说‘百越俗尚师巫。人有病,辄以八字问巫,巫始至,破一鸡卵,视其中黄白若何以知其病之轻重。轻则以酒馔禳之,重则画神像于堂,巫作姣好女子,吹牛角,鸣锣而舞,以花竿荷一鸡而歌。其舞曰赎魂之舞,曰破胎之舞。歌曰鸡歌,曰暖花歌。暖花者,凡男婴儿有病,巫则以五彩团结群花环之,使亲串各指一花以祝,祝已而歌,是曰暖花。巫自刳其臂血以涂符,是曰显阳。’说的便是百越地区使巫治病,而非使医。”

“所以,那位先生还骂过,百越愚昧,乡间往往有十个巫觋,却难觅一位医师,百姓必然生活困苦,须知巫觋虽能治病,却不能预防,医师除了能治病之外,还能寻根究底,探查病因,从根而治,治好一人,能让百人不再得病,巫觋却只能来一个治一个,杯水车薪罢了。”

李启听着这些话,扭头看着她,满脸都是惊讶。

这个女人……啊不,女妖,虽然给李启的印象是蠢笨,但却总能出口成章,先前说柳枝的情况也是,随口便是引经据典,好像是看过很多古书似的。

不过,看过的书多,知识储备多……怎么脑子还是像缺根筋一样?

“的确是这样,这位先生说的很有道理。”李启深以为然,那些巫师能治病,但治好了就算,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病是怎么治好的。

李启就受过,他拉船行舟,被水蛊寄生,变得大腹便便,肚儿滚圆,里面全是蠕动的虫子,花钱请了巫师,巫师为其施法,跳舞,不多时,水蛊尽死,全部拉了出来。

但病虽然治好了,可李启也不知道之后怎么预防,怎么让其他人不得病,甚至巫师自己都不知道,只能来一个治一个。

听见李启赞同自己的意见,沈水碧发出了得意的哼哼声。

还真是……无忧无虑啊。

聊了大概二十几分钟,她好像已经完全忘了先前的不愉快了。

不过这也正是李启想做的事情,只是连李启自己都没想到效果居然会如此立竿见影。

也不知道是自己聊天能力太强,还是目标人物太好骗。

他也就趁热打铁,继续往下说道:“说了我这边的这么多事,沈姑娘你还没说说关于你自己的呢,你是怎么跑到大鹿国来的?”

话题都到这里了,沈水碧也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对劲:“我啊?我可没你那么多故事,我就是娘娘的兔子而已,从小就跟在娘娘身边,娘娘读书,我也读书,娘娘修炼,我也修炼,娘娘吃饭,我也吃饭,就这么大概一百年来吧?然后就是你知道的,娘娘被人追杀,跑到一半,她害怕我被余波杀死,就把我放在了大鹿。”

“只是,我运气不好,沾染了追兵的一门术法,那东西会化为我的卫气,以我修为为食,还会显示我的位置。”

“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可是,卫气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无法根除,我只能舍弃所有修为,自坏功体,才能摆脱这门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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