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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老太史

华胥年轻人归乡后,南史常借沽酒之名离开南山,请顺路的猎户、商贩或是农夫捎带到夏邑,走进西街地段最好的有间酒肆,挑一个向阳位置坐下。

一碟炒豆,一杯本地黍酒,能坐上一天,身边酒客换了一茬又一茬,总有人争相请老太史吃酒。老太史既不矫情,也不贪杯,听酒客们谈论春耕、夏忙、秋收、冬藏,不知不觉过去一年。

夏历五十八年了。

太史草堂隔壁,多了一座恢宏学宫。老太史记得是两年前姜北臣仿照华胥豢龙学宫修筑,意为为天子豢养云龙之臣,学宫主人则另有其人。到现在落成,也不见学宫有主人。

有一日,夏邑万人空巷,不少酒客也随大流出城看热闹,败兴而归,几辆车而已,有啥看头。老太史也好热闹,不忘端着酒杯慢悠悠赶去,以手指代刻刀,蘸酒在地上写下:夏历五十八年,子兰入夏邑,学富五车。

这位名子兰的华胥年轻人怀抱奶娃,谢绝夏天子少鼎邀请,并未入夏邑。

子兰先去南山拜访老太史,这回老太史并未留他常住,倒是为他做了两回掮客。

第一回,去有间酒肆找一位落魄猎户。这位老猎户是王朝为数不多经历三次塞北之战的幸存者,天子少鼎亲自接见,赐牛酒,封为百户之长。好景不长,江侯谋害摄政君夫妇,叛国出逃,老猎户因为是江侯旧部,受到牵连,革除百户,贬为庶人,只剩一座荒山。

老猎户好饮酒,量小瘾大。起初家境殷实,只去华胥游商开办的酒肆,别的地儿,配不上百户身段;只喝最贵的百草酿,别的酒,辣嗓子;被人奉承几句,大手一挥,花销记在我头上。

后来家境没落,老猎户还指望别人也请自己几杯,往往遭人白眼;老猎户也识趣,转投有间酒肆,喝最便宜的本地黍酒;再往后,黍酒也喝不起,于是老猎户抖擞三次出塞战事,博得满堂喝彩,白吃白喝几回;翻来覆去无非是那几句,实在没新意,老猎户心一横,托人售卖荒山,赊钱买酒。

老猎户听闻老太史来意,价钱也没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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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信得过老太史为人,火急火燎去见子兰,将荒山转手。换了钱,还了债,老猎户做的头一件事,去那家华胥酒肆,酒肆女主人客气迎客,她素来对待酒客一视同仁,无论贵贱,既能做到笑脸相迎,又绝不会谄笑胁肩,尺度拿捏恰当。

老猎人只要一坛百草酿,没要下酒菜,坐在角落慢慢吃酒。

酒肆女主人中年丧夫,颇有姿色,去吃酒的酒客除了某几位殷实商贾想找个清净地谈买卖,其余多少带着点别样心思。一个外乡女人独自支撑酒肆,拿捏人心本事总不至于差,如一朵带刺蔷薇,趁着还有几岁光阴,不吝展示妩媚,又偏偏无人能采撷。

喝干一坛百草酿,老猎户也没尝出其中滋味比本地黍酒好多少,酒意正酣,酝酿了一句大胆话,等女主人笑脸送客时又打了个酒嗝,羞愧离去。

第二回,在南山里找一位刚生子的妇人。家里男人入了军籍,不知归期。妇人既要拉扯三个娃,又要操持地里庄稼,连产子也是在地里。生子时正值农忙,妇人顾不上坐月子,白日在里长家当地客,夜里耕耘自家一亩三分地,不敢轻易挥霍光阴。

经历皋阜窃国、戎辛僭越,中兴天子太鼎君临天下,恢宏王朝屹立不倒,气象焕然一新,如姜北臣所造那一个引起两位庙堂执圭争执的“国”字(甲骨文),两种解释都说得过去。

两位庙堂执圭,一位是西门甲,一位是东郭五弦,两位关系从来不算和睦。王朝四位执圭,姜北臣当真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能左右天子言行;老太史南史潜心修订史书,早有物色接替玉圭贤才的心思;如此多数庙堂之争由东郭五弦和西门甲主导。

东郭五弦认为所谓“国”,“口”为王城,“戈”为武卒;西门甲认为所谓“国”,“口”为庙堂执圭,“戈”为疆场执戈。

戈。

披甲执戈的武卒也好,象征执圭身份的杀伐战戈也罢,宏伟王朝几乎年年募兵,五户抽一丁、父子抽一、兄弟抽一……几乎年年打仗,马踏东夷泽国、陈兵诸越山川、远征塞北……

如老猎户那般经历三次塞北大战依旧幸存的总归是少数,多数埋骨他乡。好在花家那位男人福大命大,娶妻不久便入了军籍,逢安宁年份卸甲归天,不久又出征,他引以为豪的留下三个根,两女一儿;他惴惴不安的是不知妻子肚子里是儿是女,是儿有后,是女绝嗣。

荒山有名,与新主人同名。子兰又请人将老猎户留下的草房修缮一番,有了栖身之地。

怀里那个奶娃,也不必喝羊奶。子兰也不吝啬,除了一笔足够花家妇人十年衣食无忧的钱财,还将五头拉车牛,四头产奶羊悉数赠予妇人。

子兰入主学宫后,老太史又没了酒伴,还去有间酒肆,还是坐在向阳位置,还是一碟炒豆,一杯本地黍酒,看见年轻天子少康刺年轻史官太史伯一剑,放下筷子,放下酒杯。

有后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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