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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前往巫族,为求一败

摇摇头,压下念头,那些还太远,体内汹涌澎湃的法力,让的他想到了正事。

“青雾。”

“属下在。”青雾现身,恭敬行礼,低头道。

“我与小弟要出去一趟,部落就由你看守,不可出事。”明矾道,天刑山脉的事情解决了,真身的问题就该进行了,尤其是他现在的情况,法力每日增长,玄元金丹海中,早都超过了一个元会的法力,都在一些地仙之上了。

就根基一道,在练气境他已经达到了极限,早都可以突破,只是一直压着,无他,没修成真身,突破化神会有影响。

“是。”

明矾看了一眼青雾,带着仓颉上路。

青雾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目光闪动,有其他想法出现,片刻后...还是压了下去,青雾闪动,又自消失。

.......

带着仓颉,一路飞行,穿山过河,飞了足有大半个月,才见到了一方巨大的,血气冲天,占据一方足有上万公里的巨大部落。

部落中,无数赤裸上身的汉子,体格壮硕,肌肉崩起,战意冲天,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常见其中,不少人大笑着聊天,一言不合就动手,拳拳到肉,震动山河,大地都隐隐颤动,可见其出手之狠。

这般战斗随处可见,并不稀奇,常常发生,无有仇恨,就只是正常战斗,打的血肉迸溅,咳血不止,却依旧还是哈哈大笑,气势豪迈。

这是巫族,掌管大地,如今天地两大主宰之一的巫族。

明矾遥遥瞧见这一幕,不觉露出笑意,终于是到了,带着仓颉,落了下来。

“此乃刑天部落,来者抱上名来!”

两人并未遮掩身影,在刚落下的时候,就被发现,一个浑身汗如雨下,嘴角带血,刚完成一场战斗,胳膊上能跑马的巫族,走了过来是,伸手一拦,顿时一股带着汗臭的热浪就冲了过来。

明矾伸手一挥,将热浪冲开,抱拳道:“在下人族仓明矾,携带幼弟仓颉,前来拜访。”

仓颉躲在明矾身后,露出一个小脑袋,好奇的看着对面的巫族,悄悄的拿着自己的大腿与对方的胳膊一比,顿时咂舌不已,大腿比不过胳膊...竟然是事实。

“人族?”对面巫族皱眉看着两人,目中毫不掩饰不屑,如此瘦弱,弱不禁风,根本就看不上眼。

巫族最是崇尚强者,而且人高马大,身躯如熊,最是看不上那些枯瘦如柴,自己一巴掌都能握住对方腰身的家伙。

如此柔弱,哪里还像个爷们?

“你们来此何事,算了,看你们这般模样,不管是什么事都不要自讨苦吃了。”不等明矾回答,壮汉巫族很是不耐的摆了摆手,驱赶两人:“你们太弱了,要说事,找个强壮的来。”

“我也是为了你们好,就你们这个模样,进了我部落,怕是就出不去了。”

巫族最是喜欢战斗,就是在一个部落中,战斗都比吃饭更加频繁,要入巫族部落,少不了战斗。

巫族可都是糙汉子,少有懂得收力的,真打起来,谁都不愿意收力,那样太麻烦,不干脆,因此,导致他们在切磋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断胳膊断腿,吐血的情况发生。

也还好,巫族的血脉足够强大,恢复力也够强,受伤之后,自己也就能恢复了。

但人族可不同,真要是被打伤,说不定就活不了了,因此重伤而死。

所以说,这汉子虽然是不耐,驱赶明矾两人,却也对他们没有恶意,也是真心为他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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