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用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口口相传,听说的人也就多了。
就像叶凝欣刚刚寻到的这个元盛堂的李掌柜,对减肥药丸早就是耳熟能详了,之前一直苦于找不到货源,没想到这货源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叶凝欣这个出门也没带多,就用她的空间存了那么100盒药丸吧。
第二天让福笙雇了一辆车,都给李掌柜送过去了。
叶凝欣寻找的这个元盛堂,在当地都是有钱,又有些名气的。
叶凝欣借了他们的地方和渠道,他们也借此挣到了钱,所以叶凝欣从来不怕他们跑路。
如果跑了,那就是一锤子买卖,以后这个钱就赚不到了。
更何况背后还有王爷这棵大树给撑腰,像他们这种生意人,很少有眼皮子那么浅的。
所有的事情都搞定,他们在丹州也差不多滞留了有半个月的时间。
这期间除了去药店交代事情之外,王爷一直带着叶凝欣和福笙两个人在当地逛吃逛吃,甚是合叶凝欣的心意。
“王妃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这万里路走没上不知道,但是这一路上的美食确实是比读书香多了。”福笙一边啃着一只叫花鸡的鸡腿,一边感慨。
这次出来真的是长见识。
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丹州的水土养出来的人,各个都水灵,就连那男子,也大多是细皮嫩肉,再配上那一口吴侬软语,真真的能让人的心都化了。
王妃本身肤白,在人群中倒不显得什么,他和王爷这一副皮囊,在当地的人群之中,就显得格外的粗狂。
当地的姑娘可能是见识的少,特别偏爱他们这一款,在加上当地民风开化,少男少女都可以当街寻找自己喜欢的爱人,所以他们三个上街的时候,经常引的姑娘们驻足观看。
有的时候,有的胆子大的姑娘会朝他们丢来一朵花,或者扔过来一只枇杷,虽然王爷得的次数多些,但是福笙被投喂的次数也不少,搞的福笙怪不好意思的。
自己的夫君被别的女子看上了,叶凝欣本来是应该生气的,但是王爷总是把接到的东西第一时间递给她,态度非常的端正,所以她便不再吃醋,单单的揪着福笙去调笑。
“看来我们福笙真的是长大了,已经有姑娘给送秋波了。”
“秋波?什么秋波?”福笙迷迷糊糊。
“我就说吧,他已经长大了,就你还把他当孩子。”王爷也在一边打趣道。
再迟钝,福笙也知道这两个人在讨论什么了。
他觉得有些血液上涌,脸瞬间就红了。不再理会打趣他的两个人,再有人给他抛东西的时候,就当作没看到,接也不接了。
事情办完,也把当地都了解的差不多了,王爷一行人又顺着原路返回芝阳县。
按照叶凝欣的想法,他们走后,家里的一切生产都不会受到影响,有何安坐镇,又有王滨在一旁辅助,叶凝欣觉得自己真的可以做一个甩手掌柜了。
可偏偏有人让她不那么如意。
叶凝欣刚刚到家,就听闻生产出了状况,而这个出问题的人,就是她的那个便宜妹妹——叶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