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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欢喜冤家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从窗户将头探了进去,就看到一个俊美的男人正给一个小女孩喂粥。

小女孩有着一双漂亮的绿色眼睛,白嫩嫩的小脸很想让人捏一下,她的声音奶声奶气的,语调却和大人一样成熟:“我自己能吃,不需要你喂。”

“这么小的诺诺实在是太可爱了,就让我喂嘛,就当提前锻炼一下养女儿好不好?”

男人说着又将小勺子送了送。

小女孩这次倒没有特别抗拒:“你喜欢女儿?”

“只要是姐姐生的,我都喜欢,”男人说着,突然笑了起来,“不过姐姐现在也是一个小孩了。”

这是什么诡异的场面?为什么一个大男人要喊一个只有六岁的小豆丁做姐姐?

不等他想清楚,他的衣领子就被人提了起来。

他回头一看,提着他的是一个皮肤白得发光的金发少年。

日对着庄斌笑道:“早安,你是来给我送早餐的吗?”

他那双冒着绿光的眼睛分明是把庄斌当早餐了,果不其然他的下一句话就是:“我可以吃掉你吗?”

夕并不是对外界毫无察觉,只是懒得去管而已,而现在他是不能不管了。

“日,放下他。”

日有点委屈巴巴的,像是一只面对美味,却被主人呵斥不许吃的大金毛。

但是他还是什么都没说,乖乖的将庄斌放下了。

【突然觉得夕和日也可以组成cp来磕。】

【夕本身的意思就是傍晚的太阳吧?】

【对对对,夕说过他的名字是纪念一次日落,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样的日落值得用名字去纪念。】

【那就叫双日cp?】

【你们真的是一本正经的考虑吗?久一诺还在旁边了!冷漠腹黑霸道君王x吃货忠犬臣子再带感,你们也不能这样子啊!】

【楼上的秀儿,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支持还是反对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冷漠腹黑霸道有一个字和夕有关系吗?】

庄斌刚刚被放下,马上拔腿就跑。

但是夕让日放下,而不是放走,所以他迈出第一步,就迈不出第二步了。

日一只手掐着庄斌的脖子,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看不见,金色的睫毛仿佛阳光落在上面忘记收回:“你真的想被我吃掉吗?”

【说实话,我之前还真心喜欢过日。但是现在看来……丧尸果然是丧尸,是会吃人的。】

【我还写过我本人和日的同人文,文中原本有一句“你想被我吃掉吗?”这个吃掉是带颜色那种,但现在看来,带的不是黄色而是血色啊!】

【果然再乖巧的丧尸也是时时刻刻想把人类拆吃入腹。】

【真.拆吃入腹。】

久一诺吃完最后一口皮蛋瘦肉粥,就从夕怀里面跳了下来,哒哒哒的跑去问庄斌他知道的信息。

夕没有去追,看着她的背影,默默捂住了下半张脸。

姐姐真的好萌。

【可惜久一诺有点白切黑,哪怕她现在再可爱,下一秒都能抽出一把电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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