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那叶家国也太薄情了吧?
邓梅妮见叶思甜完全没有注意到她打了石膏的腿,一点也不关心她,顿时怒了,她气呼呼的说道,“这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你的后妈和你的新妹妹。”
叶思甜目瞪口呆,“……”
卧槽,他们怎么敢这样?
就算这些人救了奶奶,也不至于接回家做一家人吧?
自己的亲妈王雪兰只是去坐牢,而且只有五年,叶家国不至于另娶吧?
见叶思甜惊讶过后,满脸气愤,叶家国脸色讪讪的,很有些难为情。
其实他也没想这么快就娶新老婆,可袁清芳实在太漂亮太温柔,又特别欣赏他,邓梅妮又一力撮合,说别的不说,她现在摔伤了腿,家里需要一个能干的女人服侍她,请保姆需要不少钱,与其那样,还不如直接娶了袁清芳。
虽然说袁清芳的小女儿还在读书,但大女儿已经参加工作了,而且女儿不比儿子,运气好,结婚不仅不需要娘家出钱,搞不好还能赚一笔,娶袁清芳一点也不亏。
苏澄温柔,但不贴心;王雪兰贴心,但性格过于强势泼辣,反观袁清芳,温柔又贴心,而且做得一手好菜,叶家国只犹豫了一宿就沦陷了。
袁清芳刚被前头的夫家,赶回现在的娘家,正是无处可去,她和叶家国虽然刚认识,但她住在附近的娘家父母都说叶家国人还不错,可以嫁,她征得两个孩子同意,昨晚搬过来,今早就和叶家国办了结婚手续。
袁清芳不知道的是,她娘家人之所以说叶家国还不错,是想借机攀上叶云染。
她娘家人真为她好,就不会任凭她在前头的男人病死没多久,就将她们娘仨扫地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