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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山中

山中寒来早。

天擦黑的时候,玉娘见大姑娘裹了长长的外褂踏进客栈门来,曳地长裙拖着,走得袅袅娜娜。

她见得多这样年轻女孩子,走到陌生的新鲜的地方,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看世界,也令世界看她。

大姑娘不算很年轻,但看上去清爽鲜嫩,也是花一般的模样。

玉娘一边心里替她欢喜一边羡慕,却也知那是自己再也不会有的美好时光了。

大姑娘今天出门几趟,许是玩得自由,与她家公子跑散了对儿,前前后后地回来,又换了衣服前前后后地出去。

玉娘依然心里笑,年轻时总是不喜欢身边多个束缚,等真入了心守了魂儿,才会时刻放不下,想把人拴在腰带上整天系着。

她看了看外面黑下来的天,觉得还是提醒一下的好。

“大姑娘,这晚间儿就不要一个人出去了,祥首这边人野着,和你家公子也说说,今天外边的热闹不要一个人去看,仔细被人劫了。”

“我晓得的。”大姑娘提着裙子上楼,一边柔着声音答着老板娘的话,想一想又问,“平常也会被劫吗?”

玉娘叹口气:“这些年守备巡城多,平日白天劫得少,不过今日踏月节,按惯例这天汉军不巡城,由着人撒欢儿,那可就不一定罗。”

客栈的小主人顺宝在楼梯上坐着,见着人上来,往旁边挪了挪,缩成一个小团团。

大姑娘并不十分的喜欢小孩子,不过这不妨碍她对乖巧性子的欣赏,见这娃儿颇有些客栈接班人的眼力劲儿,倒也欢喜,走过时揉了揉他的小脑袋,心里头叹了句:可惜。

岁月静好,只不知明日可有福享。

大姑娘上楼还未进门,听见有人匆匆踏进了客栈,楼梯上的顺宝叫一声“四爹”冲下去抱来人,进门的汉子一边哎哎的应着抱起孩子亲,一边叮嘱着玉娘晚上早些收了门板安歇不要出门。

大姑娘生来敏锐,和老板娘一家不过几个照面,从他们的话语和邻人的几句碎嘴也大概能猜出这家子的情况。

玉娘是个寡妇,先夫给她留个遗腹子顺宝死在劫匪手上,她娘家不管她,婆家要吃绝户卖了她,小叔子排行老四喜欢她,可偷情是要浸猪笼的,于是一路逃到这偏远之地重新生活。

来处是回不去的,只能往险远处求生。

玉娘管现在的相公叫四叔,四叔木讷得紧,大姑娘旁观两眼,觉得实在是配不玉娘这泼辣美人,不过老实人好拿捏,眼见着对玉娘娘儿俩掏心掏肺,玉娘开客栈八面玲珑,他帮不上忙便埋头去守备军营中当大厨,大姑娘先前在军营边转悠时,见他被周围人调笑惧内,也不过是讪笑,只管满心欢喜地要把新得的镯子抽空回家送给娘子。

大姑娘推开房门前回头看一眼,正见四叔把镯子塞给玉娘,说着今夜里营中戒备要开夜食需得回去准备,放下顺宝要往头走,玉娘在这民风开放之地待得久了便也洒脱,把人拖回来大大方方在门口亲了一下。

大姑娘眼睛里漾起层层笑意。

都珍惜着眼前人,挺好的。

她推门进去,合上门扉,慢慢走到桌前,边走边脱下外褂,然后,从背后抽出长长的刀鞘。

她个子高,裙摆长,外褂宽,这一路走来并无人发现她笔直的腰杆后有这么一杆长刃。

握住刀柄,长刀缓缓出鞘。

刀身修长如禾苗,是为苗刀。

苗刀通常三尺七寸或五尺,此刀并非型制,它的前主人是女子,为配合自己的身形刀法定制为四尺。

这把天生为女人嗜血的军刀此刻静静地在明荃手中,流淌着光,似有暗红颜色。

明荃自言自语道:“明明是凶光,叫什么重华?”

她收了刃,轻轻一笑:“阿嘎,你果然死于天真。”

明荃二十岁那年认识了十六岁的阿嘎,那一年是始定元年,新皇收复了天下人心,东宫主子未变,不过是更加老成安分,整日里也没有什么上进心倒是对天下风物起了兴趣,皇上觉得太子自觉了解民情也是好事倒也没什么反对意见,于是东宫便找了些各地的人来给太子开眼。

陈琮那一年见了些外地来朝的使节,对异族事物起了兴趣,这其中就有阿衣的风物,正好有阿衣地区的某个土司亲戚在上京游玩,因爱这一片繁华不想回去,两下一拍即合,便请了来做讲学。

这讲学者就是阿嘎,十六岁风华正茂的阿衣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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