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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都说了是变种嘛,自然厉害啦

这次辽东之战给陆正冕的刺激实在太大了,一连几乎全军尽墨,要不是靠着头几轮手榴弹的支撑,很可能都坚持不到陆正冕他们的到来。经此一役让陆正冕又一次体会到了步枪兵,在骑兵冲击面前的窘境。

在回京的路上他思来想去,又找来胡得榜、孙茂才等人推演了几次,终于确定了将枪榴弹,作为小股部队面对骑兵冲锋时的主要防御武器。其实对付骑兵最好的武器是大炮和坦克,不过前者并不是总能及时伴随步兵前进的,即便是轻巧的迫击炮宋军想要装备到班排都很困难。至于后者,还是等内燃机出来再说吧...。

机枪也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但以目前代表大宋最高工艺水平的陆氏实验室来说,加特林初代目应该是完全能够弄出来的,但那个的重量将近四百斤,“带清”引进时管这个是叫做“炮”的。与其如此还不如将火炮下发到排级作战单位呢。想到这里陆正冕将与之同时期,性能也差不多的的蒙蒂尼机枪、范登堡机枪,还有阿吉尔机枪都在脑中过了一遍,发现各个都是一般的傻、大、笨、沉,只好叹口气又将机枪也否决掉了。

这样思来想去之下,就只有枪榴弹这一个选项最适合不过了。既然叫做“榴弹”就可想而知,它无非就是手榴弹的变种而已。当陆正冕说出“枪榴弹”的名字后,一旁刚刚加入进来的丁绍安就是这么说的。

陆正冕“切”了一声,一副看乡下土鳖的嘴脸看着丁绍安,说道:“都说是变种了嘛,凡是变种自然是更厉害、更牛掰的喽,变种人知道不?x战警耶,就问你怕不怕?”,他这一通胡言乱语听得众人一头雾水。只见胡得榜向着大家暗暗递过一个眼神,仿佛在说:“看看,这货在暹罗震坏了脑子,现在又发病了...”。

孙茂才等人微微点头,表示“收到”,然后就一脸怜悯的看着陆正冕。陆正冕见自己的“梗”众人没有接住,感到很是无趣,便转入正题介绍道:“手榴弹受人力所限,投掷的距离一般在五十至八十步,再远的就要严格训练了”,说道这里孙茂才得意洋洋的接口道:“我能投到一百二十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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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正冕恨他打断自己的说话,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做云淡风轻状说道:“能投两百步的...见过没?”,说罢也不理会孙茂才,继续介绍道:“这个枪榴弹使用步枪发射,一般的射程在五百至一千步,甚至还能再远些,你们觉得怎么样?”。

在场诸人久经战阵,轻而易举的就能体会到这中间的好处。如果当初一连在辽河边上有了这个枪榴弹,也不至于等女直人的马队跑到近前,才狂扔手榴弹了,使得在极短的时间就将所有人的手榴弹消耗殆尽,最后不得不与骑兵进行肉搏,想到这里大家都不住地扼腕叹息起来。

所以一回京陆正冕都没回营地,就以研发新装备为名一头扎进了陆氏实验室。这次他选用的是“带英”的no.23枪榴弹为蓝本,这是一种早期的尾杆式枪榴弹。这款枪榴弹其实就是将手雷尾部拧在一根长杆上,发射时步枪枪口加装发射器。这个发射器也十分的简单,就是一个铁片敲打成的圆箍,用于发射时将手雷套住,然后把这根长杆插到枪口里面,用空包弹的火药发射气体将手雷打出。

大宋自然还没有研发出手雷,不过换成现有的木柄手榴弹,将体积缩小一些再将木柄截短,发射时将手榴弹里的保险绳拉出,系在长杆上一样能用,而且还不算窃取专利,你说这上哪儿说理去!

除了这个基本款的枪榴弹,陆正冕顺手的也将手雷,以及带有触发引信的尾管式枪榴弹也一并搞了出来,但这些目前还很不完善也不稳定,看看时日已经耗费的差不多了,就将这些半成品先行封存起来,留待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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