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中走后,张雅一脸好奇的看着孙天仁。
她不明白,为什么之前毫不犹豫拒绝的人会突然改变主意。
由于她们所在的这个班级全是学霸,而学霸都有着一个特点,那就没空干别的。
所以当初在组建班级篮球队的时候可让张雅头疼了一番,全班男生只有寥寥几个人会打篮球,而且并不超过五个,连上场人数都凑不齐。
所以她打算找人凑数,而孙天仁就是他的第一选择。
一个修行者,其身体条件是肯定没有问题的,再加上孙天仁本身就不矮的身高,拥有着篮球的绝对天赋,这样的条件打个篮球是戳戳有余的。
即便是一点都不会,但只要明白规矩,那就能在场上发挥一定的作用,总比找一个普通人凑数强。
但孙天仁拒绝了,而且是毫不犹豫的那种,一点商量的余地都不给,当时让她很难堪,但也无可奈何。
而现在却又一口答应了,在余志中的面前,难道是因为男人之间那可笑的好胜心?
张雅不明白,余志中在普同人中间确实算是出类拔萃的,但在她们修行者眼里也就只是普通人而已,普通二字就也就与她们这些修行着画出了一道深深的代沟。
一个修行者因为一个普通人而生起了好胜心?
张雅很疑惑此时孙天仁的心理到底是怎么想的,一个平时仿佛世外高人一样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人怎么会生起好胜心呢?
......
“你要参加篮球队?”余志中走后,刘芸馨意外的看着孙天仁问道。
她也很疑惑,不是说过不愿意上场去玩的吗,怎么突然就改变主意了呢?
刘芸馨知道孙天仁喜欢篮球,但也只是喜欢看人打篮球而已。
她也曾经问过为什么不上场玩,孙天仁则是很臭屁的回答“因为我太强了。”
虽然这个答案让刘芸馨翻了好几个白眼,一度骂他臭不要脸,但这就是孙天仁不玩篮球的真实原因。
他喜欢篮球这项运动,对抗与配合并存,技术与身体并重,需要天赋,更需要努力,其观赏性与竞技性极大的满足了满腔热血的少男少女的荷尔蒙,即便只是普通人的运动,有时也能让他看的激动不已,要知道,这个世界能让他激动的事情没有多少,而篮球就是其中一项。
而为什么不上场去玩,原因也真是因为自己太强了。
凭借自己的能力,一但开始接触篮球,很快就能上手,要是再努力一点点,就能将这项运动玩到极致。
爱好一但玩到了极致,那也就是无聊的开始,因为你没有对手,甚至连队友都没有,一个人的运动,不是无聊是什么?
“都已经答应了,只能去喽。”孙天仁回答道,表情有些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