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如今,已经顾不及她俩了。
看着自己脖子上发光的吊坠,她知道,冥王召她回去。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几天的冥府比以前要热闹许多,各种死因的大鬼小鬼都在往殿堂赶去。
丽丽去的有些晚,抵达的时候,那里已经坐满了人。
她身上披着的是黑色的长褂,连双脚都盖住,边走边带上外套上自带的黑色帽子。
这在阎王看来简直是传奇!
孟婆倒是难得见到了老朋友,兴致极高,连声音都提高了不少:“丽丽!坐到这边,我带了你最爱喝的酒——冯砚瑶。”
“……”丽丽看向孟婆手里的酒壶,里面都已经空了大半了,有些不赞同,“你已经喝这么多了?”
孟婆口齿不清地狡辩着:“你应该感谢!本来都是给你的,但你来的太晚,我有点忍不住。”
端着手里的一杯酒,又补充:“我好不容易才克制住自己,给你留下了这么多!”
见到这场面,加上丽丽无奈的表情,一旁的撒旦哭笑不得。
撒旦即恶魔,前些日子瞒着阎王偷偷见了天使,二人还谈了一小段的恋爱,被揭发后,他死活不承认。
君子之交淡如水。
死神在人间呆了这么多年,一大批活鬼还没安顿,阎王给了乌鸦一个眼神,几个死了不久的人就被押了上来。
丽丽看见冥王微翘的嘴角,不用猜都知道她在想什么,手在她面前挥了挥,取笑道:“本神在人间呆几年,冥府就无人可替代此工作?这业绩……怕是不怎样。”
株茹翘起来的嘴角立即垮了下去:“死神大人,这些事情怎能让旁人随意替代?”
乌鸦在一旁看戏似的,心想:这些人当中有一对情侣,死神大人失恋已久,怕不是——
还没来得及想,丽丽就说出了他心中的答案:“你们两个只能有一个人去天堂。”
死神的语气在冥府的人看来,一向低沉压抑,听着有些病娇,好听是必然的,十分勾人,阎王很多次都差点把持不住。
“为何?!”那对情侣中的男性站了起来,冲丽丽这边嘶吼。
也不知是谁给的胆子,那个女人也胆肥了起来:“大人,他生前是消防员,为了救人才被大火烧死。而我……是个慈善家,我们都没有做过恶事!”
丽丽变得有些不耐烦。
原本灵动的双眸缓缓变成蔷薇般鲜红的颜色,朱唇不点而赤,白皙的手上多了一根黑色的权杖,权杖中间散发出黑色的光芒。
黑袍侧转过身,黑色的衣袍轻轻摇动,充满令人恐惧的紫黑色瞳孔凝视了一眼。
在一旁看害怕发愣的那得情侣。
丽丽看着二人,眼神中闪过一丝暗紫色的光芒:“数千年来,本神紧守岗位,严正尽忠地执行死神应尽的职务,从没过失。”
坐在正前方的阎王,看戏似的托着腮,心里念叨:就是业绩不行!
株茹:“丽丽……早日做决定便可,无需诉说无用的言辞。”
无用?
冥王所说的无用,丽丽努力了很久,虽然看株茹一直很碍眼,但她还是把每一份工作都安排的非常妥当。
丽丽的眼泪就由心碎的裂缝中渗滴出来。
她伤心得全身满是裂缝,谁能看出她是死神?从未奢求过锦衣玉食,但是——
株茹一直都认为,这些是丽丽应该尽到的义务。
是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