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啊哥 ,还有一件大事需要你办,而且,非你莫属!”
许知念转身进店,捧出来一束漂亮的玫瑰花束,这花束是她自己亲手做的,她心灵手巧,又很有审美眼光,所以做的花束简约大气,十分亮眼。
“哥,我们念念不忘花店的第一束花,必须得由你送给我未来的嫂子,这一共是九十九朵,代表的是天长地久的爱情。”
许知念一把花捧出来,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在这黑白灰为主色调的年代,一束鲜红的玫瑰,实在是太夺目了,女孩们纷纷发出了惊呼。
许知秋看着漂亮的花束,纳闷地挠头:“宝丫,这不是用来卖的吗?你给我不就浪费了吗?再说,我和青兰都是实在人,送这个干啥……”
许知念凑在他的耳边说道:“大哥,高调点,你现在可是行动的活招牌,这花给你,一点也不浪费。”
许知秋似懂非懂地看着她,像是在等待她的安排。
“大哥,你甭瞒我,你不是已经给我未来的嫂子买了一枚金戒指了吗?”
“这……这事你咋知道?”许知秋顿时羞了个大红脸。
“你悄悄告诉咱娘了,咱娘有事儿可以瞒着全世界,却不会瞒着我,择日不如撞日,今天花店开业,头一份的玫瑰花就让你求婚用。”
许知秋对求婚两个字完全没有概念,使劲摇头:“这结婚就结婚,订婚就订婚,啥叫求婚呢?”
“你没看电影里面都演了吗?手捧九十九朵玫瑰,单膝跪地,说一声嫁给我吧,这是一种承诺,一种浪漫!围观的人越多,这份承诺就越深沉,代表的是至死不渝的爱情。”
“你这丫头才多大呀,懂什么爱情?”许知秋看着妹妹,嘴上否认着,可心里却异常激动。
他爱李青兰,爱得深沉,他愿意给她所有的荣耀与最深沉的承诺。
许知念将他拉到了自己身边,小声地交代了一些细节,许知秋一开始是有些害羞的,主要是因为性格内向,抹不开,但妹妹的建议他一向特别重视,最后,他点头答应了——他要鼓起勇气当众求婚,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许知秋形象高大帅气又阳光正派,是非常符合这个年代审美的。
他捧着九十九朵玫瑰花走在热闹的街道上,就像是这个年代的明星出街一样——不由得让人想起了传说中的白马王子。
他手里的九十九朵玫瑰,是整个景星镇的头一份,在此之前,人们连玫瑰花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更不知道什么叫求婚,什么叫爱情地久天长。
因此,聚集的人们越老越多,人们一边议论着,一边尾随着许知秋往向阳粮油商店去。
一开始只有十几个人,慢慢地,人越来越多,许知秋来到向阳粮油商店的时候,身后已经跟了几百个人。
许知秋到达的时候,李青兰正在给顾客称粮食,听到一阵阵议论声,抬起头,不由地一愣。
阳光下站着的许知秋,正朝她傻笑,仍然是她熟悉的样子,可是——这老实巴交的恋人是什么时候变成了社会扛把子的?怎么身后跟了这么多人,老老少少都有,各个脸上都喜气洋洋的。
他手里还捧着一束耀眼火红的玫瑰花,玫瑰之间点缀的满天星如同钻石般璀璨。
他是许知秋,却又不像许知秋,更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风流倜傥的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