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口不远处,宋楚行拎着菜刀,追上了那个还在龇牙咧嘴一瘸一拐逃跑的人。
“妈的,三杠子,李狍子,你们两个鳖孙,竟然把摩托给老子骑跑了,你们等着,等老子抓住你们,非得好好收拾你们……”
金刚一边跑一边骂,这辈子都没这么悲催过,现在腿上一个大口子,胳膊上一个大口子,都在渗血,加上村路崎岖起伏,十分难走,简直是要了他的命了。
“喂。”宋楚行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这声音在熹微的晨光中显得冰冷刺骨。
金刚慢吞吞转过身,只觉得身后寒光一闪,眯起眼睛,这才看清楚,一个青年正迈着不急不缓的步伐朝着他走来。
而且,手里举着一把菜刀——眼熟,非常眼熟,对,就是许知念的那一把,差点让他断子绝孙的那一把。
金刚想挺起腰杆,可无奈现实不允许,他只好认怂,忍着疼喊道:“大,大哥,你,你听我解释,我没碰那个小娘们,不,不,是那个妹子,我真没碰,一手指头都没碰……”
随着宋楚行越走越近,金刚愈发清楚自己的处境,别说是现在身残志坚的样子,就算是身强体健的时候,他也不一定能干得过宋楚行。
在社会上混久了,别的技能没有,看人还是很准的,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啥样的是怂货,而啥样是真能打的——宋楚行,显然是后者。
宋楚行从兜里了摸出了一支烟,没有点燃,只是叼在嘴里。
那是一支最便宜的葡萄烟,证明他并不是什么大人物,可他眼底的狠辣和光辉却让人无法轻视。
宋楚行朝着金刚靠近了一步,金刚腿一软,直接坐在了地上。
“你,你知道我是谁不,我告诉你,我在县城有人,二十几号兄弟,你,你最好想想后果……我今天要是出事了,我兄弟们不会饶了你的!”
金刚见软的不行,就来了一点硬的,想要吓唬吓唬宋楚行。
可显然,他这一步棋走错了——宋楚行,软硬不吃。
他蹲下身子,盯着金刚的眼睛,不急不缓地说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不过,你今天应该认识认识我是谁,记住了,我叫宋楚行,是这个村杀猪的,当然,有时候也不只杀猪……”
宋楚行用锈迹斑斑的刀背抬起了金刚胡子拉碴的脸:“许知念是我媳妇,你想动她,我会让你后悔从娘胎里出来,今天你有伤在身,我不会趁人之危,刀给你,哪根手指头,自己选。”
宋楚行说完,就把菜刀扔给金刚,耐心地坐在了地上,点燃了他嘴里叼着的那支烟。
刀到了金刚手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如果他手够快,说不定宋楚行会……,可下一秒,他就怂了,并且完全打消了任何反抗的念头——他看到宋楚行的腰里还别着一把杀猪刀,半米多长,极其锋利。
别人腰间都是挂个钥匙,挂个手电筒或者公交卡啥的,宋楚行可倒好,挂的是一把杀猪刀。
“咋地,手指头太多了选不出来?我帮你?”
宋楚行眯着眼睛看着金刚,见他一头的汗珠,笑了笑:“不是混社会的么,这点胆子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