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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噩梦醒来是少年

入手就是浓密厚实还稍长的头发,这不是自己那已经稀疏快成地中海发型!还有这皮肤,紧致白晰,晶莹如玉,比他这辈子亲自摸过、在旁边偷偷观察过的所有女人的皮肤都要好得多!

手臂搓动间,能感觉到一种属于年轻人才拥有的力量感!

原本中老年宅男的肥肚腩不见了,代之以扁扁的肚子,腰围由原来的两尺六降到了现在的两尺出头,稍一运力,隐隐可见块块腹肌!

这一切变化,愣是让早已心如死灰、颓废多年的怂货白甘激动得浑身颤抖,他加快了搓洗身体的速度,很快就浑身舒爽的站起来。

嗯嗯,感觉自己应该是长高了,原来的1米62残废身高,现在应该长高了有5公分,达到1米67了!

这是怎么回事?重生?夺舍?

因为在省城某个小事业单位里混得无所事事,白甘喜欢在某点中文网上看小说,但从来没想到这么玄幻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小溪的水流还是蛮快的,被白甘弄得乌黑浑浊的小水潭,很快又变得清澈见底,白甘往平静的水面扫了一眼。

水面做为镜子,肯定看得不是很清晰,但基本还是可以分辨出来个人样子的。

这不是52岁中老年人白甘那略显苍老、因长年失眠带着黑眼眶的怂逼脸!

这是一张阴柔的白嫩书生脸,脸上鼻子旁边的那颗大肉痣,是白甘的标配,满头秀发,甚至还有点长了!

白甘伸手摸着自己脸上的那颗大肉痣,这是他一辈子的痛,可以说,他一辈子的不如意,多少都跟这颗痣有关!

本来长相还是不错的,可是搭配了这颗大肉痣,那就毁容了,看着很是猥琐。

从小就被小朋友们嘲笑,“大痣”的绰号从小到大都紧紧跟随,自卑感也紧紧相随,从小养成了自卑、懦弱、少言、低调的性格,说白了就是怂b、闷骚!

摸到这颗肉痣,白甘的兴奋感骤然下降,反而有点伤感,为什么这颗该死的大肉痣还是生死相随啊?怎么就不重生到一个帅锅身上去呢?

——可见白甘对自己这个身材长相有多嫌弃了,都宁愿重生到别人身上去了!

白甘正在胡思乱想,真是酸甜苦辣,各种滋味在心头!思绪杂乱中,一股信息突兀的出现在白甘的脑海中……

原来,这叮当石是数万年前自天外神域逃亡来到白甘生活的这颗蓝星的,叮当石只是个外壳,内里却隐藏着一颗神域至尊仙器——搜魂珠。

这颗搜魂珠因为在神域的一场惊天诸神大战中主人陨落,其器灵为逃避敌人的追捕连续穿越多个世界,最终耗尽能量坠落在蓝星的这处荒蛮之地,在这山上修养生息数万载只等有缘人。

可是由于南业这地方实在是相当偏僻,人类活动一直很少,符合搜魂珠认主条件的人更少。

直到明朝时期搜魂珠才勉强找到一个主人附身,偏偏这家伙志大才疏,不懂得低调猥琐发育的道理,修为还不高就去学人家树旗造反,结果很快就被朝廷剿灭了,自己也挂了!

搜魂珠只能又飘回叮当石这里休养生息。

搜魂珠的能量所剩不多,寻找主人又十分艰难,为节约能量,只能在方圆百里内扫描孕育中的胎儿,在胎儿的身上种下种魂,种魂会在新生儿身上形成一个肉瘤。

等此子长大后,还要有机会来到叮当石旁边,还要让他身上的血机缘巧合地滴在叮当石上被搜魂珠吸收,才能认主!

这种几率,难度已经堪比登天了!

搜魂珠能量少,这事情又要广撒网,几无收获,搜魂珠器灵也很无奈和绝望啊,只能不抱希望地隔几年种一个胎儿。

轮到白甘这个胎儿时,就是那么随便一点,便将种魂点在了白甘这个倒霉蛋的鼻子旁边,好好的一个英俊男儿就这么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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