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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都好那一口

林文友有点生气,“哼!还不是他那种屌丝羡慕我,我有一个女朋友,长得还不错,他们就妒忌我,给我取了这么一个外号。”

吃完饭后,林文友带朝寻叶来到图书馆门口。

“来这里看书吗?”

朝寻叶有点疑惑,猪拱兄看起来不像一个爱学习的人。

“看什么书,你不是想追那沈碧诗吗?”

林文友神神秘秘地带着朝寻叶躲在图书馆门口一旁,“你不知道,咱们学校这大三美女,每一个都有一个特定的时间,出现在一个特定的地点。”

“这沈碧诗就爱吃完午饭后,来图书馆看一会书,所以每天这个时候图书馆里都坐满了人,我们就在这等着她出现。”

很多屌丝和林文友一样,不爱学习,只为了多看这三个女神一晚,所以每天都会在中午或者下午吃完饭后,蹲点看女神,这已经成为了他们读高中的意义。

不过,很多人都像林文友一样,不敢正面看女神,都只能像林文友这样,偷偷躲在一旁观看。

沈碧诗出现了,背着个书包走进图书馆,顿时引来无数人的目光,就连里面图书馆也在一时之间轰动了起来。

图书馆管理员对此也见怪不怪,也懒得叫他们安静,过了几秒自然会安静下来。

朝寻叶打量了一眼沈碧诗,的确当得起女神这个称呼,身着短裙,戴着眼镜,美玉无瑕的脸蛋,外加那独特的书香气质,就连朝寻叶也只看一眼就喜欢上了。

“潇兄弟,漂亮吧!”

林文友贼兮兮地问了一句。

“漂亮。”

朝寻叶都有点尴尬了,和林文友一起偷看沈碧诗,仿佛和他一样成为了一枚屌丝。

“哎,过几天你就知道了,她不适合你,咱们班的女神才适合你。”

林文友刚来到雅识中学时,也想接近这三个女神,但成年后他越来越清楚地知道自己与这三人的差距。

人天生就存在着无法逾越的差距,他一个屌丝,是永远无法得到这三人的青睐的,尤其是这沈碧诗,哪怕面对面,她都不会看他一眼的!

李思雅还好,毕竟是同学,无论如何,偶尔还能说上一句话。

苏若雪若是偶尔在学校里迎面走来,也会看他一眼,以避让一番。但这沈碧诗,平时走路都是低着头,从不看别人一眼!

恐怕沈碧诗的世界里,只有学习与梦幻般唯美的诗意吧。

别说他林文友了,哪怕已经被保送清华大学的吴健明等学霸都不能入得了她的法眼。

都说才女爱学神,但这沈碧诗好像是一个例外,她自己就是全市最厉害的学神,再加上她的外貌,所以才没有人入得了她的眼里吧。

“潇兄,咱们回教室吧。”

“你不午休吗?”

朝寻叶是修仙之人,从不睡觉,但这猪拱兄是高三的学生,他居然不午休,这倒是让他有点奇怪。

“午休对我来说是一种奢望,我的成绩虽然在学校里排名靠后,但我明白,读书能改变我贫穷的命运,现在所学的知识将来都有可能成为我的某种谋生手段,所以我从初中开始,都拼命在学习。”

“我从来都没有午休,所以才刚好考进了这所学校,来到这里后,除了看女神,大多时间我都是在做练习。”

“嗯,读书的确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加油吧。”朝寻叶没想到他虽然不爱学习,但是却很努力。

回到教室后,朝寻叶发现很多人都不午休,可能是高三了,大家都在为高考拼命吧。

能考进雅识中学的,大多都是比较聪明且自律的学生,该玩就玩,该学就学,毕竟人生那么漫长,总要在读书时为以后的人生做好准备的。

当然了,那些花钱买进来的公子哥,的的确确大多都是废材,此刻都在尽情地玩耍吧,打游戏,打篮球等等……

回想起前世的高中生活,朝寻叶有点后悔,他前世读初中时也非常勤奋,成绩也是极好,但到了高中,不喜欢那些试题,总感觉那些试题啰嗦,没有挑战性,于是就每天都在打篮球和看一些小电影。

朝寻叶前世是一个篮球高手,高中花了三年研究了不少篮球招数,尤其是那一招三连花式篮球,吸引了无数小迷弟。

此刻身为修仙者,再度施展的话,这人间界绝对没有任何对手。以修仙者的能力使出他的绝招,远比亢龙不悔好看。

前世本身以凡人之躯创造了一式堪比亢龙不悔的招数,吸引眼球,如今他很想试试现在能做到什么程度。

先是一个插花,然后跨一步,一边转身,一边将篮球从左手饶过背后换到右手,再一步后起跳将篮球从胯下穿起,砸向篮板,最后冲过去抢板扣篮!

这一式绝招,朝寻叶前世震惊了无数人,但在那个抖音还不流行的年代,没有多少人见过他这一式绝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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