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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血洗铅华

午夜的皇城一片寂静。

满月立在乾清宫的垂兽上,一个黑影一掠而过,未看清他去往何处,又一个黑影一掠而过。

飞跃在前的人手矫健,轻功了得,一身黑色束衣勒出他的长手长脚,在屋脊与高墙间灵活的飞跃穿梭,即便被人追逐,仍看起来游刃有余。

黑布蒙住了他整个面部,只有露出的一双眼睛,时不时带上轻蔑的笑纹。

紧随身后的人更加高大壮硕,虽然轻功不及,却总能靠强大的爆发力追上前面目标。

他一身青色铠甲,在月光折射下闪烁银银光亮。一张方正冷漠的脸很容易辨认——他是皇室禁军中的亲卫军,亲卫军里的第一人,永远站在最贴近陛下那个位置的人——白仁斩。

这个名字也是陛下给取的。

陛下还是梁王时,还在断民山拉旗起义的时候,从难民里救了这个因为抢食险些被打死的少年,和他即将饿死的弟弟,自此他们更名改命,随着陛下登基在长安有了一席之地。

前面那个混账,竟然不止一次的进入了陛下的寝殿,若是这都不能抓住他,白仁斩宁愿卸任亲军一职,自刎于陛下面前。

想到这里,看着前面的家伙跳下月华门,约莫在地上翻滚两圈才能站起来。白仁斩猛冲两步,承受着直线落地会从双脚传来的震痛,在跃起的同时提刀先砍下去。

李崖歌身子一歪,凶险的避过了他的刀锋,衣襟被扯去一片,站起来还是毫发无损。

白仁斩的刀剑砍进厚实的石板地面里,双手齐力,才能拔出刀来。

跳下月华门来到了一条长巷,高墙两立,前后无人。李崖歌低头瞧了瞧自己后屁股被刀刃切去的衣角,不紧不慢的抽出背上的剑来,跑累了,不跑了,试试这大内第一人的身手。

自他六岁那年,家人全部在灾荒里病死,他随流亡的人一路从丰州至汴梁,撞见收剑归山的李偃,因为偷了他一袋钱,被他的剑驯化成了一只小兽。

他一路跟着他进山,一路缠着他学剑。

从那时候开始,剑便是李崖歌的半条性命。

倒不是说丢了剑就会丢掉半条命,而是说背后的这把重穹已经像他身体的一部分,每一划每一式都像运用自己手臂那么自如。

和仙儿居住在夜潭山的这些日子,也从未丢下过自己的剑。仙儿是个喜欢玩闹的姑娘,且聪慧过人,一点就通。

两人双剑在山林里追逐嬉闹,就是他们最快活的时候。

如果再次入山前,少侠李崖歌敢说,能让自己落于下风的人屈指可数。那么多年后的此时,李崖歌可以说,不知道还有谁的剑能让自己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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