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无论任何情况下,双方任何一方中止履行协议,都将被视为毁约。
毁约的代价是,她将不能享有身为沈邺太太的所有权利,退回沈邺赠送的别墅,并赔偿一百亿。
夏知微内心:就踏马很无语。
她怀疑原主是不是脑子有病,签婚前协议就签吧,为什么要同意违约赔偿一百亿的条款?
那么问题来了。
现在沈邺死了,这协议是不是算自动解除了呢?
很快,夏知微就知道了答案。
协议附加条款中清清楚楚的写明:哪怕其中一方意外死亡,另一方也需要继续履行协议条款。
所以,就算一年以后她能顺利继承沈邺的遗产,但也需要替对方守三年寡?
吗的,毁灭吧!
从协议内容能看得出来,原主是希望借助沈邺的能力拿回被夏国辉和丁心茹侵占的夏氏股份。
可现在,沈邺人都挂了,原主也不知道生死,这个烂摊子却要她来收拾。
果然,这天底下就没有白捡的馅饼。
早知婚前协议是这么个玩意,她还不如不找。
真是上赶着找不痛快。
刚把婚前协议装回文件袋,身后就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协议找到了?”
夏知微转头瞅着对方,欲言又止,“如果我说,这份协议是在我精神有问题的情况下签订的,是不是就可以不作数了?”
沈邺似笑非笑的挑了下眉,“夏家人应该会很高兴的认同你的这个结论。”
夏知微:“……”
还真是前有虎后有狼啊。
沈邺好整以暇的停在书桌前,“看你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怎么,这份婚前协议中有对你不利的条款?”
夏知微认真想了想,好像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