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种魔力驱使着,或者说被好奇引-诱着,闻征的车停在了篮球场外的路边。黄昏地暮色里,一名穿着运动装的女孩,头发披散在肩头,奔跑、跳跃、灌篮……
她的精准度非常高,基本都是三分篮板,放在篮球队伍里要么属于前锋,要么属于后卫,都是非常关键的位置。
男人或者说男孩,有几个不喜欢运动的?想当初为了考上大学,闻征为了自己心爱的篮球哭过,哭他一年不能参加篮球比赛,后来在大学里也打过篮球,他这样的身高不打篮球很浪费的。但再也找不到青春期打篮球的那种感觉,那种为荣誉而战的热血。
此时此刻,看着女孩投篮的精准率,一股难得的热血涌上心头,他下了车,脚上的皮鞋不是束缚,有人光脚奔跑怎么了?藏在腰间的衬衫下摆箍住了肩膀,没问题,抽出来就是……一场被点燃的篮球比赛更令人不舍。
天色越来越暗,别墅区周围都是有路灯的,路灯亮起,他们谁也不认识谁。闻征跑到篮板下,张开了手臂。女孩愣了一瞬,跟着燃起了斗志,篮球夹在两脚之间,头发被她笼到头顶扎紧,她犹如一道闪电绕过闻征来到了篮板下。
三分,两分都是胜利,她并没有计较这一分的得失,而且她在这里打了一个月的球了,可从没有人自愿成为她的对手。
但她显然低估了一个穿皮鞋、衬衫的男人,手中就要飞进篮筐的篮球被人拨到了一边,距离篮筐不到20厘米就这样输了,女孩的斗志被燃起,她跑到了场边捡回篮球重新进攻。
就这样俩人在篮球场里你来我往的交锋了将近三十分钟,周围竟然没有一个人路过。他们累得气喘如牛,坐在篮球场的地板上休息。
男人不顾自己那衬衫价值三千八,径直躺在地上,腰间还夹着一只似火焰一样的迷彩篮球。
女孩坐了一会儿,来到他身边想取回篮球。但直接拿不是她风格,她问:“穿皮鞋、衬衫来打篮球,你真不和谐。”
“小妹妹,我又不是专门来陪你打篮球才出现在这里的。”
“那你来这里干什么的?”
“回家。”
“你住这里?”
“是啊!”
“你胡说!”
“这有什么好胡说的?”男人偏头看向她,背光的阴影里,闻征看不到女孩子的脸,他自顾自说道:“哥哥今年三十多了,是个成年人,哪能骗你一个小姑娘?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在这里不安全,赶紧回家吧!”
闻征没看清女孩子的脸,女孩子却在昏黄的光线下看清了他的脸,她甚至还蹲在他身边仔细辨认了一下。闻征却是看着夜空没有注意到这些,忽然女孩的脑袋俯下,在他唇边吻了一下。
这把闻征吓坏了,他将人推开,一副良家少男的模样,篮球抱在怀里,他坐起身满脸惊恐。
“我成年了。”女孩重新来到他身边,俯身去吻他,“这世上没人在乎我,我想找个人陪我,你可以吗?”
闻征在女孩看不到的地方挑挑眉,双手松开篮球,任其“砰砰砰”的自己走远。他则用腾出的两只手将女孩搂在了怀里,未免她中途后悔,他一手扣住了她的肩膀,一手环住了她的腰,他甚至还曲起一条腿,挡住了她有可能撤退的后路。
李丽丽,闻征享用着女孩悲愤之下的自暴自弃,他则像个捡了便宜还装相的王八蛋,对付女孩子们的经验不要太丰富了,这种时候放她走,不是什么柳下惠,纯属是没脑子……女孩子们,尤其精明的女孩子,能晕头转向的时候可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