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写信结束不过几个时辰,本应见周公的宁梓溪如今仰望夜空,低头看着疾步行走的众人,狠狠叹了口气,
这些人想把赵军干掉。
用隔壁马十三的话说,姜国再不好,也不是赵国可肖想的。
军中士兵都觉得该打,士气高涨,出兵不过是早晚的事,
只是没想到这么早。
搭帐篷的木板是活动的,眨眼的功夫已经拆掉组装成马车,车轮也眼熟,帐篷前的火把就是搭在他上面的,不过几个时辰行军所有东西就收拾好了。
火头军的东西更好收拾,囤的粮食在宁梓溪没回来时已经收拾好,米粒红薯早已煮熟晾干,分给每个士兵怀里装的满当当的,每个人还得了巴掌大的肉块,煮粥时撕上一两根,能吃个把月。
宁梓溪没和火头军在一块,被中郎将扔进了先锋军。
步兵骑兵各派一千人,哨兵也在其中,三千先锋军先行。
宁梓溪坐在唯一的马车上,有些无奈,露天马车,上面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垒的高高的,而自己坐在最上方。
新来的士兵眼里全是稀奇,刻意放缓脚步多瞅宁梓溪几眼。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小黑感叹道,
宁梓溪翻了个不明显的白眼,古诗词就是被小黑这种学了没学透的人糟蹋了,
坐在这么高的地方,万一有敌军,自己就是那个人型靶子。
哪来的心情还感慨,就算感慨宁梓溪也不会用古诗词,自己连唐诗三百首都没读完的人能有多少墨水。
看着宁梓溪百无聊赖的摸样,小黑劝道,
“溪大佬,你这样消极可不行,你得把自己想成这里的一份子,要有融入感,这样咱才能早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