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人在乎那么多,首先演唱得确实很不错,而且两人的装扮也确实十分漂亮,有美女给你边唱边舞已经足够吸引人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呢!
第一组的嘉宾美女表演完,赢得了现场不少掌声。
座席上的嘉宾们也纷纷表示这个开场舞台令人惊艳。
紧接着是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的表演,也各有各的特点。
辣妹子冯宝宝来了一首川味rap,虽然李路修听不太懂全部内容,但是从台下观众不时爆发出的笑声来看,这首川味rap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川渝不分家看来真没错,冯宝宝还真是占了一些便宜。”刘佳辰不动声色道。
冯宝宝表演结束后,轮到刘佳辰出场,今天的“汤师爷”又扎起了小马尾,演唱了一首他创作的以杜甫草堂为典故的民谣歌曲。
李路修听完刘佳辰的这首民谣,不得不承认对方确实有狂的资本,曲子不说怎么样,民谣嘛,最重要的还是歌词。
现代流行的民谣本质上是一种文艺范的音乐,在朴实的曲风上以打动人心的歌词来赢得听众们的喜欢。如果歌词没办法给听众带入一种意境氛围当中,那基本就等于失败了。
如果把民谣用电影来比喻,那么重曲轻词是文艺片,重词轻曲是爆米花,按照目前的市场情况,爆米花更好赚钱,也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
刘佳辰的歌词写得确实很不错,用词雅致还带典故,几句歌词见轻描淡写就描绘出了一个忧国忧民的诗人形象。
演唱完毕后,果然不出意外拿到了全场第二名的好成绩,仅次于冯宝宝。
所以嘉宾都演唱完之后,轮到李路修这个拦路人登场了。
“嗨喽!各位现场蓉城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李路修,今天我将要演唱的歌曲是一首原创民谣《蓉城》,希望大家喜欢,谢谢!”
李路修今天出了脸上的淡淡妆容和发型外,一身红色格子衫内搭白色T恤,袖口卷到手肘,衣襟敞开不扣扣子,下身是泛白的牛仔裤和脚上的一双白色板鞋,这副打扮就像是街边经常能碰见的擦肩而过的路人。
现场的观众们一下子就觉得很亲切,平凡的打扮,朴素的吉他,帅气的脸上带着好看的笑容,如果把演播厅换成街头路边,就像一个样貌不错的流浪歌手。
李路修调整了一下座椅和话筒之间的距离,又试了试吉他的音弦,确定一切就绪后,这才轻轻拨弹下第一声,明朗清脆吉他声回荡在演播大厅中。
他压低了声线,缓缓唱出歌词。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蓉城,带不走的只有你
……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歌词将一些生活中稀疏平常的小事都变成故事,没有花哨的技巧和华丽的辞藻,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代入感十足,不经意间击中了现场观众的心房。
舒缓的旋律,清脆的吉他,沉浸的演唱,淡淡的民谣,深深的情感,传递出的是对这座城市的热爱和眷恋。
后台的韦导脸上笑容越来越盛,这个李路修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好曲好词好演唱!
以他多年的音综制作经验来判断,只要节目一播出,这首歌肯定会引起不小的反响,甚至能带节目上一波热搜!
甚至他现在就已经开始考虑,如果明年的这档节目还是自己来执导制作,一定要邀请李路修来当常驻嘉宾,只要偶尔有那么两三期能发挥今天的水平,那节目肯定能火!
当然,韦导欢喜之余,也有些头疼。
万一李路修以这首歌将所有嘉宾都给拦了下来,那该怎么办?这可就玩大了,节目播出以来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先例。
一首歌很快就唱完了,台下立刻响起了现场观众的热烈掌声,其程度不亚于冯宝宝表演结束后的热烈场面。
“这首歌真不错,听得我一个直男心里莫名其妙的感动。”
“蓉城,带不走的只有你。这句话让我想起了那几年在外漂泊的日子,真的好想家呀!”
“玉林路的小酒馆我也经常路过,听说那里很多人谈论艺术的。”
“果然还是民谣比较让我喜欢,着淡淡的愁绪和温柔真的绝了!”
“他还是拦路人,我觉得按照歌曲水平来评分,这一次可能全部嘉宾都会被拦下来!”
“不会吧,我觉得之前的那首写杜甫的民谣和川味rap还是也挺不错的。”
议论之中,主持人请李路修回到座位上,然后开始了现场投票环节。
三十秒的投票时间结束,主持人一声令下,大屏幕上出现了李路修演唱《蓉城》收获的现场观众认可度——二百八十七人认可。
“李路修获得了二百八十七个现场观众的认可,哇,太厉害了!要知道我们现场实到人数是二百九十人,只有三个人没有认可他的表演。来,有请我们的工作人员把镜头和话筒给到没有投票的三位现场观众。我很好奇,那三个现场观众为什么不认可?”主持人十分惊讶。
很快,镜头就找到了三名没投票认可的现场观众,是坐在一起的两女一男。
工作人员将话筒递给了坐在过道阶梯边的男生,不过却被旁边的女生一把抢了过去:“我们三个是朋友,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觉得他的歌很一般,没能打动我,所以我没投票认可。”
“哦,看来每个人对于音乐的喜好都不一样。好的,谢谢!”主持人笑着点点头。
等镜头从自己身上转移后,那名女生才面露不屑,嘀咕道:“敢跟花花作对,敢拒绝花花的约歌,垃圾小糊咖,我们就不投你!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