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的一句话,彻底给我说蒙了。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什么叫‘去他们那儿找寻找寻’。我写的是历史小说、其中还带了些玄幻般的色彩,去他们那儿寻找个毛线啊。
“啊,明白了。”
一瞬间,我有所顿悟。
我虽然是乐乐直播间的‘大哥’,但乐乐却从来没有读过我所写的小说。我小说的题材到底是什么,她无疑是一无所知的。善良的孩子,往往头脑最为简单。一句‘艺术源于生活而更高于生活’,她便有些不切合时宜的直接用当了身为网络写手的我的身上。
“去你们公司吗?很可惜啊,我写的不是都市言情。办公室发生的故事,或许对我的小说写作没有什么启迪的。”
我给出了拒绝的托词,而乐乐的私信也再度送达。
“不是我们公司,而是片场。”
“片场?!?”
我看到乐乐发送的这条私信,不觉有些心中一动。
仔细想想,我再度有所顿悟。
乐乐是主播,但却经常外出去拍短视频的。短视频能够吸引不少喜欢的人选择关注,而这些人自然也就成为了乐乐的‘粉丝’。直播间类似我这样的‘大哥’,其实就是这样最早跟随着她们拍摄的短视频从关注最终来到直播间的。
这是一个过程,也是一套所谓的良性循环。
“怎么样,可以吗?”
“嗯,求之不得。”
身为写手,公司我见过不少,但却从来没有跟随过剧组。乐乐的短视频团队或许还不能以‘剧组’这样的名词来称呼,不过介于我如今没有什么创作灵感的性情来讲,接触一些新鲜事倒不是什么所谓的坏事。
面对乐乐的请求,我欣然选择了许诺。
我所居住的旅馆,本来就在距离乐乐公司不远处的地方。而乐乐她们经常拍短视频的片场,也基本就选择在公司的附近。小区或者空地,这样既方便也可以省去不必要的开销和路途上的时间。
乐乐通过私信告诉了我拍摄段视频的地点,我随即也换上衣服赶往现场。
现场是一片空地,景色还算不错的同时,聚集的人也不在少数。乐乐公司的很多主播,都跟随着‘剧组’一并到达了这里。短视频既然是主播选择拉粉的主要来源,自然每一位主播都会充满积极的跟随而来。
乐乐的公司,其实构架并不复杂。除了老板和几个股东之外,剩下的职位就只有“主播”和“运营”两个而已。主播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运营岗位则负责一切段视频的录制以及对于主播的绝对协助。
拍摄短视频,其实用不到什么太多复杂的工具。一台摄像机、几步手机即可完成。剩下的剪辑工作,便要等到拍摄完成短视频之后送到公司由运营全权完成。主播只负责直播,而运营则负责除了直播之外的所有事情。
片场很热闹,我在这里很快就见到了乐乐。
除了她之外,还有很多与乐乐同公司的主播也都在场。这些人的面孔对我来讲并不显得陌生,毕竟平时直播的时候,我虽然以乐乐守护者的身份停留在她的直播间。但随着一场接一场的PK战,他们同公司的主播我也认识了个十之七八的样子。
这些主播有些认识我,但仅限于知道我‘小鱼’的网名而已。毕竟PK战我经常上票,故而这些人在听到乐乐的介绍之后很快就了解到了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