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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回 装阔

老汉和少女顿时傻了眼,绝望了,百两金啊,他们一辈子也见不到这么多钱。

众人皆惊,面面相觑,一件衣裳百两金,这得是多傻的人才会买。

韩长暮深深望着书生,微蹙了下眉。

他看到书生探出来的脚,干干净净的浅色鹿皮小靴上,有一小片不起眼的深色痕迹,干透了,绝不是方才少女失手打翻的菜汤,溅上去的。

从姚杳这个方向,只能看到书生的侧脸,还有露出一道窄边的中衣。

她觉得,这张没怎么保养过,满是痘坑的脸,和皱巴巴泛黄的中衣领,怎么看怎么不像舍得花百两金买身儿衣裳的人。

都市小说里不是总说嘛,看一个男的是不是货真价实的贵公子,不是看他的西装是不是名牌,而是看他的衬衣和袖扣多贵。

这个书生的中衣,铁定是地摊货。

姚杳挑唇微笑,那价值百两金的蜀锦衣裳,还指不定是从谁身上扒下来的呢。

韩长暮见姚杳脸色微变,有要起身行侠仗义拔刀的架势,眼风凌厉的扫了她一眼,见她吓得坐了回去,才平静道:“想冒头,也得看看自己有没有冒头的本事。”

姚杳恨恨咬牙。

本事,她当然有,那书生长了副一指头就能戳死的柔弱模样,也就欺负欺负比他还弱不禁风的小姑娘,碰上她这样的,只有被打死的份儿。

她眨了两下眼睛,明白了韩长暮话中的意思,他们俩身份特殊,的确不太合适太高调,容易枪打出头鸟。

她只好老老实实的坐着,转眸望向那一群看热闹的镖师,连为首的镖头也放下了竹箸,仔细打量起百两金的衣裳长什么样。

她以为镖师们行走江湖,自有一股子侠义之气,会挺身而出英雄救美。

可这些镖师却颠覆了她的自以为,并没有一个人出头,都忙着看热闹,连带着唏嘘书生真有钱,百两金都够在长安城里置办一处像样的宅院了。

姚杳捏着竹箸哀叹。

说好的江湖人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呢,为什么不像水浒传里演的里那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大声骂娘呢,这些镖师彻底颠覆了姚杳对江湖人的概念。

看了那么多年金老爷子书中的快意恩仇,一朝看到真正的江湖人,真是万箭穿心呐。

韩长暮低头喝汤,喝一口看一眼姚杳,她的脸色一会阴一会晴,一会愤怒一会疑惑,他不禁摇头,真是个藏不住事儿的丫头,情绪都写在脸上了。

他摇了摇头。

这样的喜怒形于色,混官场是无望了,嫁了人也会被婆婆嫌弃。

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楼船掌柜面不改色的立在柜台后头,像鸵鸟一样埋起头,就像死了一般,不听不看不说。

说什么,有什么可说的,他在这条运河上行船十年,见多了这种事,若事事都让他出头去管,他早把裤衩都赔进去了。

再说了,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什么,百两金的衣裳太贵了,八成是个坑。

楼船掌柜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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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买不起百两金的衣裳,可人傻钱多的人有的是,谁让那丫头倒霉呢。

一时间没人说话,没人出头抱打不平,大堂里安静极了。

见众人被百两金的衣裳给唬住了,书生一把揪住少女的发髻,把她拖到脚底下,眯眼冲着边上的小厮抬了抬下巴:“写个卖身契。”

百两金这的卖身契一签,少女这辈子都翻不了身了。

哗啦一声,姚杳终于站起了身,大堂里目光灼灼,都投向了她。

韩长暮却轻咳一声,手松了松,竹箸“啪嗒”掉在地上。

姚杳怔忪回神,抿唇弯腰,把竹箸捡起来,拿滚烫的茶水冲了一遍,又用雪白的帕子擦干净,双手捧着递给韩长暮。

韩长暮波澜不惊的瞥一眼姚杳,暗自点头,还算反应机敏。

拳头不够硬,身家不够厚。

众人失望的回头,继续看书生和少女掰扯那价值百两金的卖身契。

小厮笔墨利落,刷刷刷写好了卖身契,送到书生手边儿。

书生扫了一眼,冲着少女抬了抬下巴,见少女没动,他抬脚将老汉踹出八丈远,和和气气的一笑:“不签,就把老家伙扔下船喂鱼。”

如今这世道,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

少女收了泪,眼波一转,落在卖身契上,她虽识字不多,可名字还是会写的,提笔就要往卖身契上签名。

一道金光逼到近前,散发着金子的晃眼光芒,当啷一下,砸到少女的手上。

少女吃痛,喉咙里发出呜呜两声,手不由自主的松开,笔掉在卖身契上,墨迹在纸上洇开,把字迹糊成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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