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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将坏事进行到底

好吧。

以我张某人的身份地位,还有以往的所作所为,做个好人看来没希望。

那就做个坏人罢了。

只要不违背民族大义,不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做个坏人又何妨?

但再仔细想想,不杀人放火还能理解,但不奸淫掳掠的话,那还能叫坏人?

“爵爷,地都收回来,地里的秧苗干脆一把火烧了,现在找人补种青秧应该还来得及。”

胸口挂着个“南”的家伙又回来了。

现在他已经知道了这群人的名字。

东南西北,名字分别叫东来酒、南来色、西来财、北来气。

整个一个东南西北、酒色财气。

名字是张延龄给起的,名字要多土有多土,不过好处也有,那就是寓意清楚、简单易记。

以南来色的意思,农庄在械斗之后已被占领,但佃户早前都已经播种了秧苗,因此佃户都不同意收地,还要联合一群读书人来闹事,这问题不走赔偿途径的话,看来只有武力解决一条路可走。

果然是奸邪国舅张延龄的作风。

“烧什么烧?老子头上还有伤看不到?赶紧回城找人给老子包扎。”

张悦实在没心思跟这群酒囊饭袋的手下解释,难道跟他们说,从今往后我张延龄要往好人的道路上走?

总需要找个借口先把眼前的事避过,至于佃户的问题,大不了以后继续找这群人租种就行了。

但南来色依旧不依不饶:“如果不摆平这件事,他们定会闹去官府,说咱强占农田……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强占农田?地不是老子花钱买来的?”

张悦一直以为,这不过是购买土地时发生的纠纷,现在看来好像还有别的因素在里面。

他的话音刚落,不但南来色,就连旁边几个打手都用惊愕的目光望过来。

“爵爷,咱是买的,可比市价低了八成,那些人一定会去官府闹事的。”

好家伙。

比市价低八成,还能叫买?

分明是抢啊。

身体这正主是有多不要脸?这么为非作歹的事都能做出来?是说有个当皇后的姐姐撑腰,做事就可以不讲原则?

之前还觉得打人是天经地义,现在看来完全是助纣为虐……

想了想这说法不对,身体原主是恶人,我替他继续作恶,这能叫助纣为虐吗?我是在帮自己作孽才对。

“来人,把刚才打人那小子抬着,回城把他送到官府去!”

张悦感觉到自己的人生观都要被颠覆,以后不但要当坏人,还要当大奸大恶为世人所不容,这条路不好走啊,但我张某人也不是吃素的,就算不好走老子也能走下去。

南来色一脸懵逼道:“爵爷,咱不烧他们地里的秧苗,还把人抬回城做啥?”

“当然是送到官府去治罪,他拿棍子打我脑袋你们眼瞎了没看到?还有他恶意中伤朝廷,你们耳朵也聋了没听到?”

一群手下面面相觑。

打人的事,虽然大部分不是亲眼所见,但事后分析就是这小子所为。

至于“恶意中伤”朝廷,真是好大一口锅,就怕那小子背不起。

但既然张延龄都这么吩咐,他们就只有照做一条路可走。

一群人把一个倒霉蛋的读书人给扛起来,就好像游街示众一样,抬着往城里走。

……

……

张悦觉得问题有点大。

恶做了也做了,地买都买了,恶名也占了,难道还给退回去不成?

吃到嘴里的,休想让老子吐出来。

老子可不当冤大头。

既然做了恶,那就要想办法找补,他知道那些御史言官肯定抓着今天的事不放,会跟弘治帝朱祐樘告状。

那就先反咬一口。

你小子不是说我是奸国舅?那我就说你恶意中伤朝廷,随便再给你编排一顿罪名,至少你先动手打我国舅的罪名是跑不了的。

不管你多恨我,先动手的理亏,我还手那叫正当防卫。

回去后老子就写一份上奏送到皇宫里去,一定比那些御史言官走通政使司快多了,谁让老子是国舅,连上一道奏章都可以节省步骤?

这就需要打时间差,必须要马不停蹄回城先倒打一耙。

这一路上,张悦听了沿途之人的议论,心情更糟糕。

“大明有这样的国舅,真是大明的悲哀。”

“应该把此等作恶之人就地正法!”

“如此恶徒,天打五雷轰!”……

还有更难听的,说得好像张延龄就不该生下来,应该早死早超生。

拜托你们这群吃瓜群众,你们知道事情真相吗?老子被人打了还要被你们骂?就因为我是国舅就要承担被你们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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