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我,我骗他说是药,让他帮我……”黄汉垂下脑袋。
“接着说,这支叛军小队要怎么走?”
“他们有几个撤离方案,那个贾胜利是他们的通讯员,通讯员被你们抓了,他们只能先去邺都,邺都城卫军里有反抗军的高级间谍。”
“城卫军?名字是什么?”
“不知道,我连代号都不知道。我说了,他们信不过我,处处提防我。”黄汉懊恼摇头,“我只知道,他们肯定会去邺都。真的,我知道的我全都说了!”
“我相信你,谢谢你的帮助。”埃利克斯诚恳道谢,接着转头对身旁的下属说道,“给他穿上新鞋,送他上路。”
“长官!长官!我啊啊啊啊——”
黄汉爆发出所有力量,拼命挣扎,可他挣不断特质绳索,也拗不过秘警的胳膊。
赤脚套进烧红的铁鞋里,皮焦肉烂,血水迅速升温至沸点,咕噜噜地冒出气泡。
惨绝人寰的叫声在黑屋里回荡,埃利克斯饮尽杯中咖啡后摘下骷髅帽,大步走向楼梯。
一个眉毛稀疏的华人秘警匆忙追上,小心翼翼地说:“boss,你说我们有不懂的可以问?”
“你可以问,但我未必会回答。”埃利克斯扶着楼梯扶手,动作缓慢像个身体虚弱的老人。
“那个叫黄汉的联络员全都招了,为什么还要杀他?就像您说的,他活着对我们更有用,我们可以把他训练成双面间谍,也许他能帮我们揪出更多叛军余孽,就算叛军不再信任他,那也没关系,我们留他一命,就是千金买骨啊。”
“这样一来,其他叛军就会知道,只要被抓了以后老实配合,就能活下去,以后我们拷问情报的难度会小得多。当然,叛军有可能派人消灭叛徒,那我们也可以守株待兔。”
华人秘警说完,低头哈腰问道:“boss,您觉得呢?”
“我觉得你还不算太蠢,但又不够聪明。”埃利克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问,“假如你是叛军成员,当你听说那个被秘警抓捕的联络员横尸街头,尸体惨不忍睹,双脚跟铁鞋粘在一起,身上全是鞭痕,你会怎么想?”
“我……”华人秘警认真思考片刻,眼前一亮,“我会觉得他没有招供,所以被各种酷刑轮番折磨,拷问致死!我懂了boss,这样一来,叛军小队很可能不会改变计划,我们可以在邺都等着他们!”
埃利克斯不置可否,正要迈出下一步,又听见华人秘警问道:“boss,那个通敌的大夫怎么处理?”
“你叫冯博?”埃利克斯问,“我记得,你年幼时,母亲因无力承担医药费,投湖自尽,还有你爱人,因患魔痕综合症,不治身亡?”
冯博心中伤疤被狠狠撕裂,他低垂头颅,微不可查地嗯了一声。
“如果当年你能遇上郝大夫这样的医生,你现在应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埃利克斯拍拍冯博的肩膀,沉声道,“记住,我们是人,不是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