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庄晓蝶坐在书桌前,想起今日课堂发生的事情,心头一阵烦躁。既然在董伯父他们面前打过包票,还没两天便认输放弃,那是不可能的,但要继续上课,便要得到学生们的认可。
如何能尽快得到他们的认可?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男生中张勇算是个刺儿头,女孩子中青痣女生也算个头,只要自己先搞定他们两个,往后上课应该轻松很多了。
她想了好些法子,一一在纸上列出来,但对比下两人性子,还是心里没底。
烦闷中,她不由又想起了今日偶遇的周玉良。
她今日只有上午一节课,与叶校长谈话后准备坐黄包车回家,却在校门外不远的巷子里遇见了他。他开门见山,说打听到她第一天来这里上课,特意来问问情况,看看难不难。
庄晓蝶看见他脚上穿了一双胶底软拖鞋,右脚大脚趾甲剪了,乍一看血红血红的,再一看是涂了药水,想起当日他好心护送自己过桥,丝毫不提受伤一事,心头一软,放慢了脚步,问道:“你的脚,怎么样?”
庄晓蝶明面关心自己,这还是第一次,周玉良只觉脚下生风,恨不能一蹦三尺高,咧着嘴道:“没事没事,脚趾甲又没知觉,不痛的不痛的!”
后来,聊到课堂与学生,周玉良没劝阻她继续上课,反而说既然选择了当小先生,就要做好先生的本分,上一节课,就上好一节课,上一周课,就要上好一周课。
庄晓蝶有点意外。她本以为以周玉良纨绔子弟的脾性,喜易烦难,一听到学生这么复杂,会立刻选择放弃的。
周玉良看出了她的心思,道:“我小时候喜欢唱戏,觉得他们的服饰五彩缤纷的,特别好看,可远清园子弟听戏或者玩票已是罪过,哪有学唱戏的呀,就算庶出的,也不例外。我这么一说,被我父亲狠狠打了一巴掌,罚跪祠堂三小时。不瞒你说,等钟点够了我妈扶我起来时,两只膝盖都不像我的了,真真要冷死!”
他突然提起小时候的事情,庄晓蝶不明所以,走在旁边,只听不说。
路边白千层树叶被风吹得哗啦啦地响,周玉良的声音仿佛漂浮在远处:
“我父亲跟我说,跪得痛吧?去学唱戏的话,一天到晚压腿撕腿练功,比这痛多了,满院子都是嗷嗷哭的娃。怕我不信,他亲自带我到一家戏老板家围墙外,好家伙,真的很多孩子嗷嗷哭叫。从此,我再也不提学唱戏一事了,那根本就不是我能做得来的事情。”
他忽然压低了声音:“直到今年年初,我遇上一个红角,他年纪和我差不多,当年发心学唱戏的年龄也和我当年差不多,如今,成名角了,那身手唱功,真不赖!如果当年我死缠着要去学唱戏,也该成了吧。”
她不习惯他的惆怅。
作为纨绔子弟,他应该是吊儿郎当,不将任何事情放心上的。
然而他脸上陌生的遗憾,像一群蒲公英种子飞入了她眼底,继而在心底生根发芽了。她甚至开始觉得周玉良可怜,说到底,他不过也是个没父亲的人。
“有些事情,做了会后悔,有些事情,不做会更后悔。以你的脾性,也不会一撞墙就打退堂鼓吧。”
这些话,绝不像纨绔子弟周玉良说出来的。
她瞪大眼睛,像发现新天地一样望着他的侧面。难道,是自己一向看错他了?
“现在,你也还年轻,以前想做的事情,大可以去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