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们律所财务根据我提供的付款结算单和结算账户表把赔偿款一笔一笔转到每位当事人的账号里。
这些工作费时费力,又需要极大的细心和耐心。
减轻了被告的负担,却给我们自己造成了大量的工作负担。
这也就是为什么上市公司愿意把赔偿款直接打给我们律师事务所,而不愿一个个结算给当事人的主要原因。
打一笔款的人工成一本,远远低于打几十笔款的成本,这是众所周知、显而易见的道理。
很多当事人非常担心,赔偿款都付到你们律师事务所了,会不会收到款不返还给我们?
有这种担忧的人是对律师这个职业太不了解。
律师不同于一般职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受到《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行行为规范管理办法》等等多项法律、法规的教育与约束,同时还受到当地律师协会、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有一点违法、违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处分,重则还会被吊销执业证。
代收的赔偿款不返还当事人,一旦被当事人举报,这可是要永远跟律师行业说拜拜的,谁愿去冒这个风险?
也有人担心,赔偿款会不会少付当事人?
这更是杞人忧天了!
因为,每次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协议下来,我们都会把判决书、调解书扫描发给当事人看的,赔偿款结算也是以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为依据的,怎么可能少付款?
且,现在判决书生效后都会由法院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判决的所有内容都是公开透明的,如果少付款,岂不天天被当事人追着问,那里还有精力代理新案件?
所以,付给当事人的赔偿款一分都少不了!
因为律师浪费不起时间,更不愿花时间进行无效沟通。
律师的天职就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怎么可能明知故犯,与自己的职业价值观背道而驰呢?
正想着,又有人打电话来:“喂,是静飞律师团队吗?我刚收到短信,说佳鱼股份赔钱了,让我提供账号,有这回事吗?”
“是的,短信是我们发的,请尽快按我们通知的要求发您本人的账号信给我们,以便我们付赔偿款给您。”我耐心的解释。
“好的,太谢谢你们了,我还以为是骗子呢,这下我就放心了。”
老阿姨开心极了,不停地感谢我们。
现在的人啊,是公安机关对诈骗犯罪的宣传太到位了,人人提高了戒备心,还是上当受骗的次数太多,都被骗怕了。
弄得人们见到和账号、钱有关的事就人人自危、草木皆兵!
经过我的打电催促,第二天上午,38名当事人的账号、开户行信息终于收集全了。
我们律所财务当天下午就把38人的赔偿款全部付了出去。
一时间,我的咨询平台上道谢的人一个接着一个。
这,才是我们律师最想看到的结果,不是吗?
律师,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信念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有趣的是,二周后,我收到一批法院发来的“佳鱼股份”的上诉状,第一份就是杨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