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时此刻,静飞也正在哈尔滨中院法庭上开庭呢。
我虽然发了微信给他,但却未得到他的回信。
于是,我便做了一个决定:保留意见!
“你这边十六位原告是同意调解,还是不同意调解?”女法官紧盯着我问。
“由于我方代理人员较多,是否同意调解,我需要庭下征询一下当事人的意见后再做答复。”
“好的,请书记员先记录下来各方原告的调解意愿。施玲玉等十六名原告待庭后再确定调解意向,未表明调解意愿的,视为不同意调解,案件将直接进入审判程序。”
……
其他律师都同意了调解方案,唯独我主张让法官以法判决,并同争取了获得调解的机会。
……
“此案之前己有指导性案件,原、被告双方对于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基准日,以及基准价的确认应该没有异议吧?”
“没有!”
“沒有!”
……
“没有!”我坚定的说。
……
经过十几分钟的讨论后,女法官严肃认真的说:“现在归纳一下争议的焦点:一、损失如何计算?计算的依据和方式如何确定?二、本案中是否存在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影响?扣除比例如何确定?……除这两项争议焦点外,原、被告是否还有其他争议?”
“没有了!”
“没有了!”
……
主张调解的律师都一致表示没有争议焦点。
而且我则不能轻易附和。
毕竟静飞是证券律师中的佼佼者,在这个领域中地位非凡,所以慕名而来找他代理案件的人,都是抱有很大期望的。
他们大多数都是希望通过法院以法判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因而,对于调解我必须谨慎,同时做好让法院以法公正判决的准备。
这,就是我必须重视这次开庭,对于被告方代理律师的一言一行一刻也不能放松警惕,对法官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提问都必须认真对待,冷静思考的原因。
“我对焦点二有异议!本案中是否存在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影响,以及它的扣除比例、应否扣除在指导性判决中原、被告双方己有争辩,原审法院认定此案中根本不存在系统性风险等其他因素影响,目前被告方亦无新证据证明存在系统性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