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
看到熟悉的山林,胡云很是快活,有种如鱼得水之感,情不自禁地叫唤起来。
“去吧。”叶华将胡云放在地上,而后一拍它的小屁屁,胡云即化作一道红光,扎进了林子里,头也不回地消失了。
胡云速度之所以能做到这么快,乃是因为那一颗灵枣。灵枣就如灵丹,已然是打开了它的灵智,从今天开始它可算是灵兽,无论是力量还是智慧,都会呈几倍的增长,亦可本能地吞天天地灵气迈入修行。
“果然是无情啊,都不道一声别过。”叶华摇头苦笑而后迈步上山,他已决定在山中练剑。
计先生的那句“而是得清楚,自己现阶段需要什么”对叶华的触动很大。
在现实中,包括在游戏当中,他是个小修士罢了。什么御剑飞行,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之类,于他而言都太过遥远。
小修士战斗方式还单一的很,近身搏斗更多,若掌握一门剑法,于战力当有明显的提升。
走遍这牛奎山,叶华于悬崖峭壁之间,寻得一处好所在。从一道裂缝中挤身而过,再往前行数十步,即豁然开朗。
乃是一处天然洞穴,穴上有洞,洞引日光落下,内中草木花卉不一而足,真可谓是世外一桃源,人间清静地。
“端的是好所在。”
叶华对这洞穴十分满意,即在此中住了下来,而这一住便是整整十年。
他每日里一睁眼就是练剑,即便是在梦中也是练剑,生活枯燥而又充实。
之所以没有发疯,全然是因为他知道,这里是游戏而不是现实,他更知道自己要什么,要做什么。
不得不说一句的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叶华小小年纪即拉扯夏夏长大,毅力、坚持、决心早就将锻炼出来了。
等等,似乎他并无剑,又如何练剑?
确实,他手中无剑,然穴中却有树,其树有枝桠,随意折下一根便是叶华的剑。
剑乃器也,若心中有法,则草木竹石皆可为剑。
能有这番体悟,全是因为在这十年之中,洞穴之中的树全被叶华剃了光头,他无奈之下,只好另寻他物代剑,猛然间发现,万物皆可为剑的道理。
“是时候下山了。”
十年练剑,叶华已遇到了瓶颈,需在与人交锋时才能找到突破的可能。而十年的废寝忘食,十年的疯魔,使得其有些不像人。
头发他嫌麻烦剪短了一截,却因石头比不得剪刀合用,头发剪的跟狗啃一般。
胡子更是狂野地遮盖了整张脸,全无二十岁人的模样。
一身衣服,他唯一的一身衣服,因长期被汗液洗礼,早已腐朽老去,如今叶华身上所穿,不过是用叶子编制而成的‘遮羞布’。
这还是因为要下山才特意编制的,不然大多数时候他直接是光着身子,与这穴中草木花卉坦诚相待。
鞋更是早被他踩烂了,他现在是光着脚的,不过即便是踩在尖锐的石头上,他都不会觉着疼,因为脚底板覆盖着一层厚厚老茧。
他叶华现在,十足十的就是个野人。
至于当年计先生所赠的那张剑意帖,穴中条件有限,再加上他日日观摩,早已烂去。
那颗梨子一般的大枣,也在他高烧时三口吃下,既退了烧,也饱了肚。
“啊哟我的妈呀!”
“汪汪汪!”
“快跑啊!”
“野人来了!”
“野人要吃人了!”
叶华一入县城,顿时间令得鸡飞狗跳,甚至还引来了猎户,竟还是十年前的那两个,如今他们已经算是老猎户了,两鬓已生了白发,不似十年前那般健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