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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锋芒

黑痣少年:“……”

黑痣少年哭的心都有了。

不是他不想认输。贺祈根本就没给他张口的机会啊!

……

就在此时,演武场里一阵骚动。

贺祈目光一扫,就见平西侯和永安侯不知何时进了演武场。

武将动手过招,也是常事。不过,能在皇上面前邀战永安侯的人,也就只有舅舅平西侯了。

贺祈既好笑又无奈。

平西侯是出色的武将,擅长练兵,身手极高。缺点也同样明显。平西侯不喜逢迎拍马,刚正又耿直。和心机深沉善于钻营的永安侯正好相反。

平西侯看永安侯不顺眼,出言挑衅是常有的事。不过,闹到御前动手,倒还是第一回。

同样胜了对手的裴璋,也拧起了眉头。

父亲以智谋见长,身手还算不错。不过,也只是不错而已。绝不是平西侯的对手!今日怎么会在圣前动手?

平西侯的拿手兵器是长枪,从武器架上拿过一柄木质长枪,挑衅地冲永安侯道:“别说我欺负你,我让你三招。”

永安侯倒是能屈能伸:“你自己甘愿要让三招,和我无关。”

呸!

得了便宜还卖乖!

平西侯怒了,打定主意今日一定要好好教训永安侯一顿,令他在圣驾前出丑。

永安侯用的是剑。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永安侯握住剑柄,迅疾冲至平西侯身前。平西侯信守承诺,前三招只守不攻。待三招一过,才一抖手中长枪,挽起令人眼花缭乱的枪花。

只几个照面,永安侯便已节节败退。

裴璋既忧又急,下意识地上前几步。

就在此时,军鼓又响。下一轮比试开始了。

裴璋只得收回目光,和下一轮的对手对战。能熬过二十多场的,身手都不弱。裴璋心神不宁,被对方窥破抢攻,一度落于下风。

裴璋不得不强自收敛心神,很快挽回劣势,一炷香之后打败对手。

此时,耳边忽地响起一阵喧闹哄笑声。

裴璋心里一沉,迅疾转头。

平西侯长枪如游龙,招招不离要害。永安侯东躲西闪,十分狼狈。

身为武将,领兵的能耐本事要紧,自身武艺同样重要。今日演武场上武将众多,天子皇子皆在场,永安侯败得如此狼狈难看,真是丢尽颜面。

还不如直接弃剑认输!

永安侯骑虎难下。

打下去,是自寻难堪。弃剑认输,以后在平西侯面前还怎么抬得起头来?更别说,天子和皇子们都在看着,输也不能输得太窝囊吧!

又胜了一场的贺祈,默默看着意气风发大展神威的平西侯。

前世,永安侯就是因此事和平西侯结了仇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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