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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灵狱地下城的五福街

他这种体型,急需进健身房去受点罪才行。

艾马尔太清秀了,而且性格上好像还挺秀气挺害羞的,乔老爷有时候干脆称呼他“女士”算了。

“艾马尔女士,我们快到小镇了,你想买点什么东西?化妆品,或者是佩戴在胸前上的那种玩意,要不要我送你一打,红的紫的粉的通通来一样?”

乔老爷说完,又赶紧摇头自我纠正。

“噢,不行,你那种尺寸肯定买不到,可能人家不建议你佩戴,你也不需要佩戴,你太小了,还没图钉那么大。”

艾马尔像个腼腆的小姑娘,任由乔老爷怎么开玩笑都不回应。

乔老爷太寂寞了,大尸兄是个尸魔,相当于傻子兼哑巴,所以他必须找艾马尔说说话,否则,漫长的旅途会把人给闷死。

可是艾马尔非常腼腆且内向,又刻意保持剑士的风度,不像他们探路者喜欢胡乱开些荤素不忌的玩笑。

值得一提的是,剑士和骑士一样,是仅次于贵族的特殊阶层,他们不需要纳税,而且享受贵族们拥有的某些特权,可以有自己的私人奴仆,和一块小小的领地,在自己的领地上他们就是领主,可以“胡作非为”,但是这些特权大多不可以继承给后代。

他们比武士高一层,比骑士低一层,但某些时代或有些国家,他们和骑士是同一阶层,都被人称为爵士,甚至可以继承一代。

艾马尔的剑士身份应该是比较特殊的,属于从父亲那里特许继承一代的那种。

“所以,我是不是应该称呼您——艾马尔爵士?您等下准备吃点什么好吃的?我让仆人们去买,或者,吩咐管家赶紧让厨子去做。”乔老爷又自言自语道。

艾马尔实在憋不住,只好开口道:“先生,您不用这样称呼我,叫我艾马尔就好。”

乔老爷很愤怒,转过头来怒吼他,“一路上好几个小时你总算开口说一句话,你这该死的臭皮球,我呸!”

艾马尔只好默默把头低下。

他们俩总算来到小镇前,看到那个巨大的牌坊,上面写着“五福街”。

走进五福街。

乔老爷确信这里肯定没来过,因为这里看上去是华人社区建筑群,可以理解为“唐人街”的那种。

灵狱地下城里有个近乎一模一样的五福街,说明棕榈城的五福街一定有过一个人,他死后堕入灵狱成为魔灵,后来又遭遇不幸,被魔神胎种侵蚀寄生融合变成魔神。

这个魔神在记忆完全丧失之前,拼命复刻出他记忆里的棕榈城五福街,变成这个阿卡姆小镇。

街上好像没几个人,好多店铺都是半开着,可能是因为现在是白天的缘故。

白天的话,魔灵和丧尸们不太喜欢出来,宁可睡觉或躲在屋里打麻将,华人社区当然流行打麻将了。

值得一提的是,灵狱的白天黑夜和外界的不太一样,白天只有七八个小时,夜晚有时长达十七八个小时,所以它一天时间很不固定,有时长,有时短。

大概平均一天是十八个小时左右,最短的一天可能只有十三个小时。

三个彪形大汉拦住他们的去路。

其中一个说道:“你们是外乡人吧?想在这里驻脚的话,必须经得许老板的同意。”

这三个人都是魔灵,而且是相当于修炼者的魔灵。

看他们脚下就知道了,他们牢牢站在小石头路面上,纹丝不动,说明他们的实力很强,精神力充沛。

精神力充沛的魔灵,往往也是习武之人。

如果看到那种走几步就飘起来的人,他们就是非常单纯的魔灵,没怎么修炼过,所以身体非常轻。

魔灵一旦认真修炼,就会在外观和思想层面和人间的人们并无二致。

他们该吃饭的吃饭,该睡觉的睡觉,该和谐的和谐。

总之,生活还是比较安逸性福美满的,除了不能生育后代,也就不用操心孩子读书选学校的烦恼了。

噢,不对,灵狱地下城还是有中小学校的,里面都是一些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鬼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上学,而且一上就是几百个学期,就像柯南永远长不大那样。

乔老爷和他们争执。

“我走过那么多阿卡姆小镇,从来没有听说过要经得谁的同意才能驻留,而且我们只是路过想要补给,你们这样做是错误的!”

“这是五福街的规矩。”

乔老爷愤怒道:“难道你们是掠夺者,抢占了人家的地盘?否则这样做就是不合规矩!”

掠夺者相当于土匪强盗的意思,他们会洗劫阿卡姆小镇,强行把小镇变成自己的临时据点,把不喜欢的人赶走。

那人解释道:“我们不是掠夺者,这是许老板亚拉姆新立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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