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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简直是神来之笔!

苏辂对江先生肃然起敬,进去后有模有样地朝江先生行了一礼,才说道:“江先生,我来了。”

江先生醉眼惺忪,见个半大孩子这样尊敬地朝自己施礼,一时有些恍惚。

他少年时也曾立志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幻想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结果考来考去,还不如兄长在家种田舒坦,好歹兄长现在有妻有儿,只要田还在,日子就能舒舒坦坦地过去。

不像他,心比天高却前程无望,只能靠说书沽酒麻醉自己。

如今这位张府尊的弟子却对他恭敬有加,仿佛在他那双童稚的眼睛里,他这个落魄的说书先生竟是个高大伟岸的存在。

那毫不掩藏的景仰、毫不虚假的敬慕,看得江先生只觉一股热意充斥胸臆,他还可以再为这个孩子写三百篇稿子!

江先生坐起来,理了理衣襟,转身揉了揉脸,拍了拍快睡散了的发髻,好叫自己看起来没那么不堪。他再转身时,手里已经多了一份书稿:“稿子已经写好了,小郎君你看看,若是不满意,我再给你改改。”

苏辂更感动了。

多好的乙方啊!

想当年他看文没看爽,斥重金雇了同人写手产出同人给自己解闷,结果对方写得一塌糊涂,人设全崩,剧情垃圾,水平跟原作差了十万八千里,他看完后只得按照实际感受给了个差评。

对方呢,收到差评不好好反省就算了,居然还把他挂到浪博上,振振有词地说什么“我要是有原著的水平,我怎么会来写这狗屁同人”。

瞧这些乙方整得,花钱的不是大爷,他们才是!

挨打不立正,明显创作态度不端正!

看看人家江先生,不仅一晚上就能出稿,不满意还包改稿。我大宋的文学创作者,多么地淳朴可靠!

苏辂让金刚出去给江先生买早饭回来,再弄两斤酒等江先生饭后喝。

听说搞创作的不是爱抽烟就是爱喝酒,看看李白,一喝酒就来劲,天天酒后创作,留下佳作无数,他迷弟杜甫还要写诗吹捧一番,给他立个“酒中仙”人设。

江先生爱喝酒的喜好很不错,很有诗仙遗风,他得尊重江先生的创作习惯,鼓励江先生多写点!

金刚领命而去。

苏辂坐下看稿。

江先生不愧为成都府说书界扛把子,文笔没得说,读来酣畅淋漓,剧情也有张有弛、跌宕起伏,看得苏辂都觉得里头的一切是江先生亲眼所见。

要不怎么连狄将军身边副将讲的荤段子都能写得妙趣横生!

作为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苏辂特地倒回去品味了两遍,越看越觉得这荤段子加的妙极了。

首先,说他的人是副将,而不是狄将军,充分尊重狄将军人设,没有崩掉战神的形象;其次,这荤段子写得含蓄而内秀,初听只觉平平无奇,细品才知妙趣无穷,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

听到故事的人回去后可以不和人分享,听到荤段子的人回去后能憋着不和人摆显摆显吗?

妙哇!

简直是神来之笔!

苏辂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望向江先生的目光充满崇敬。

江先生已经出去把自己拾掇干净,看起来又是茶馆里那个潇洒不羁的说书先生了。

对上苏辂满是孺慕的目光,江先生竟生出些许惭愧来。他这种一事无成的人,哪怕天天被人吹捧,内心却总觉得缺点什么,现在,这个缺口不知不觉间被填上了!

江先生询问道:“小郎君可还满意?”

苏辂连连点头,跟小鸡啄米似的:“满意满意,先生你写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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