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跟秦宇这么久,从谷城一直跟随到现在,脑瓜子比其他少年要灵活多了,思维方式也受秦宇的影响严重。
“哦,这能行吗?”红莺眼睛一亮。
“应该能行吧,大不了多埋一些火药,一千斤不够就一万斤,一万斤不够就五万斤,就不信炸不塌。”秦义一咬牙。
“好!那你即刻去办,若真能炸塌,破城之后,记你首功。”红莺刷的一下,站起来道。
“是!”
秦义也没耽搁,立即就冲出了大帐,不但将自己手下的那名盗墓贼叫了过来,还将所有的摸金校尉都叫了过来,最后足足有上百人。
一众摸金校尉一番合计,就决定挖一条一里长的地道,深入地下七米,以避开护城河。
工程虽然有些大,但上百人轮流动工,日夜不停,只是三天就将地道挖到了城墙根下。
红莺也不含糊,足足调了一万斤火药过来,埋在了地道尽头处。
可谁曾想一万斤火药,竟然都没将城墙炸塌,不过却出现了一条缝隙,这让众人吃惊,开封城墙坚固,地基稳固的同时,又是大喜。
于是,集中了上百架投石机,对着那段城墙就是一顿猛轰,最后足足砸了一天,终于炸塌了一段十米宽的缺口。
而城中的守军也终于被吓傻了,没了抵抗的心思,待华军从缺口处发起进攻时,竟然纷纷直接跪地投降。
这着实让红莺和一众文人们都诧异无比,他们原以为还要经过一番恶战才能攻进城,谁曾想竟这般简单。
其实他们不知道,守城的人这阵子早已赚得盆满钵满,该睡的女人也睡了,该吃的也吃了,根本就不愿意再抵抗下去了。
毕竟反贼攻进来了,也不会滥杀无辜,找他们的麻烦,只会找那些大户。
而要是再抵抗下去,一旦惹恼了反贼,说不定最后杀进城来后,会干出杀俘泄恨的事出来。
如果是闯贼,大家自然会拼死抵抗,但华军的那套大家早已清楚不过。
这不,当华军进城后,城中的普通百姓都是紧闭门窗,将多余的盐巴布匹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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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户则是乖乖的将丫鬟和没有孩子的小妾都集中了起来,有些甚至还临时造了一本册子,只等华军的抄家队伍上门。
可他们却不知道红莺最痛恨的就是宗室子弟,进城之后直奔周王府,城中凡是姓朱的人,一律先抓起来,这导致足足抓了几万人。
没办法,要说大名哪座城内朱家子孙最多,绝对要数开封城周王一脉了。
200多年下来,每一任的周王生的儿子最多,这使得开封城里的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简直成了烂大街,而过了五服,更低级别的朱家子弟数不胜数。
近一些的嫡系子孙自然住着豪宅大院,过着锦衣玉食奢靡无度的日子,远一些的旁支,却连维持生计都困难。
因为他们是不能考功名当官的,做生意又怕辱没皇家颜面,太平时节,还可以领着微薄的俸米度日,乱世日子当真还没有普通大户好过。
红莺原本是打算都杀掉,再挑些大户,杀鸡儆猴,免得以后攻城时城中的人也有样学样,可也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人,最后只得都关起来,打算等秦宇回来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