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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温柔乡

“把耳朵伸过来……”

宋易飞把木云归拉到身边,趴在耳边小声的说了几句。

木云归原本笑呵呵的胖脸,越听越难看,最后就变成了一张苦瓜脸。

“大哥,你马上就要成亲了,这么做……”

“你就说帮忙不帮?帮了!咱俩还是亲兄弟!不帮的话,你以后就别叫我大哥了!”

“大哥!这事如果让母亲和怜妹知道!还不把我的腿打断!”

“你不让她们知道就行了!大哥相信你!”

“那……那好吧!”

木云归被宋易飞威胁,只能点头答应。

“大哥,这种事情我不方便出面,你等我找个可靠的下人,让他陪你去!”

……

曹鲲鹏是一名乞丐,有手有脚,三十多岁。

本来家中有屋有田,只是因为性格十分的懒惰,父母去世不久,就败光了家产。

不想工作的他,很快就沦为了要饭的乞丐。

好在零陵县最近几年风调雨顺,才不至于让他饿死。

曹鲲鹏的名字,是他做算命先生的爷爷给起的,希望他那一天能鲲鹏展翅,扶摇九天。

只可惜,曹鲲鹏不仅没有成为展翅高飞的大鹏,反倒成了一条咸鱼。

最近两天,大概是曹鲲鹏最几年,最幸福的两天。

县城宋家为了庆祝大公子宋易飞归来,不仅开设了遍布全城的粥棚,更是摆上占了一条街的流水席,无论身份,无论地位,都可上桌吃酒席。

凭借着还算强壮的身体,曹鲲鹏每次都能挤上去,吃的肚皮发撑,才下席。

吃饱喝足,找个地方一躺,简直跟个神仙一样!

“如果在有个女人,那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

被破烂棉衣包裹的曹鲲鹏,躺在墙角的草席上,眯着眼睛晒太阳。

就在他昏昏欲睡的时候,一个高大的人影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挡住了大半的阳光。

“大爷,可怜可怜……”

曹鲲鹏以为是来施舍的好心人,本能的举了举自己特意讨来的破碗。

虽然他现在不饿,但是总要为以后打算。

那个曹鲲鹏认定的好心人,并没有丢给他铜板,或者吃的,而是弯下腰在他身上打量了一下,说了一句这个不错。

由于背对阳光,加上曹鲲鹏酒喝的有点多,眼神迷迷糊糊的,也看不真切对方的面容。

他正在努力用自己懒惰的大脑,理解对方话里意思的时候,那个男人突然在他颈部敲了一下。

曹鲲鹏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等他下次睁眼的时候,正处在零陵县附近的河道里,他是被水活活呛醒的。

“咕噜!救……咕噜!我……咕噜!”

每次曹鲲鹏一露头,就会有一只坚定的大手,把他重新摁回去。就在曹鲲鹏觉得,自己快要窒息而死的时候,那只大手轻易把他从河道里拎了出去。

嘭!

曹鲲鹏还没有来的急,用刚刚清醒的眼睛打量对方,又被敲晕了过去。

第二次醒来的时候,曹鲲鹏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身下铺着繁复华美的云罗绸缎,如水色荡漾,柔软丝滑。

他努力撑着床榻,坐直身子,晃了晃依然晕眩的大脑,四下打量。

首先映入眼帘的竟是粉黄色的帐幔,暮色微凉。头顶是一袭一袭的流苏,随风轻摇。空中不时飘来一阵紫檀香,幽静美好。榻边便是窗,精致的雕工,稀有的木质。窗外一片旖旎之景,假山,小池,碧色荷藕,粉色水莲。

门外有女子穿过,脚步声极轻,谈话声极柔,轻声细语。

“我怎么会在这里?对了那个……”

曹鲲鹏正努力理清思绪的时候,一群莺莺燕燕的女声,在门外响起。

咯吱!

被声音打断思绪,曹鲲鹏正要起身去查看,雕花木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一群穿着暴露,轻纱遮体,画眉施粉的貌美女子走了进来。

“你……你……”

曹鲲鹏一瞬间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公子!奴家来了!”

“公子不要客气!小红随你蹂躏!”

“公子!兰儿胸口痛!”

刚一进屋,女人们就对曹鲲鹏投怀送抱,吓的曹鲲鹏手足无措。

这群女子大胆异常,完全没有经历过这种阵仗的曹鲲鹏,没有两下就缴枪投降,彻底沉沦。

红缦昏帐,温香暖玉,蚀骨**,柔情似水……

就算下一秒入地狱,曹鲲鹏也不愿意醒过来!

……

“老爷!这是您要的马匹!”

一个面色憨实的庄家汉,从自家小院牵出两匹身形瘦弱,毛色暗淡的驮马,交给眼前这个身材高大的大胡子。

“这是一百两银子,足够买下这两匹马了!”

宋易飞面无表情的,从怀里掏出两锭世面流通的官银,丢给眼前的汉子,等对方确认之后,便骑马绝尘而去。

“今天真是走大运了,竟然有人花一百两银子,买两匹拉车的老马。”

这种老马,市面上比较贵的也就三四十两银子。他等于是平白赚了二十两,快抵得上他半年的收入了。

汉子把银子揣好,喜不自胜的回了院子,考虑着晚上去村头李屠夫家,买二斤猪头肉做下酒菜,好好庆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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