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马克西姆。
脚掌重重踩了踩,真切地感受到舞台地板传来的踏实感,紧张也就演变成为亢奋,喷薄而出。
轻轻颌首,一个眼神示意,奥利的鼓槌就落在吊嚓上,噌噌两声,而后,乐器齐齐奏响,乐符编织成为旋律,轻快雀跃地击打着节奏,富有层次感地往外张扬辐射开来,让指尖不由跟着轻轻跳跃起来。
罗南将吉他背在身后,双手扶住话筒,食指轻轻地击打着话筒架,跟着奥利一起敲打节奏,眼神悄然之间凝聚起来,笑容就这样轻轻上扬,哪里还有开场前的紧张和局促,怡然自得的模样完全在乐符之中徜徉,眉宇之间都能够感受到那股轻快,仿佛天生就属于这里一般。
“打开收音机,调高音量,激情舞动到双脚失去知觉。”(注1)
原本罗南还担心着自己忘词,毕竟仅仅只有一天时间回忆所有旋律和歌词,并且晚上就要登台演出,时间确实紧张——这也是登台前恐慌的重要原因,但鼓点响起之后,那种熟悉感就让整个人完全放松下来,旋律似乎隐藏在细胞里,自然而然地奏响,就连歌词也行云流水地宣泄而出。
这确实是一种享受。
“告别恐惧,只需要一首高歌,它们就会消失,全世界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
咬字清晰、声音清澈、节奏轻快,隐藏在字里行间的欢快和幸福就这样融入乐符之中,潺潺流淌着,如同叮咚作响的湍急河水一般,没有深奥的诗歌,仅仅只是平铺直叙地讲述着内心最真实的感受。
就好像高中生一样。
但是,罗南的眼睛却盛满了轻快,宛若金色阳光洒落在静谧的密西西比河之上,波光粼粼的景象让所有语言都失去色彩一般,跳动的歌声没有任何拖泥带水,干净的诠释与鼓点、贝斯的节奏天衣无缝,就这样轻轻落在每一位听众的耳膜之上,丁零当啷。
高中生,也许可以代表幼稚简单,却也可以代表纯粹狂热,因为年少时期的赤子之心就是这样一回事,如此简单如此透明如此清澈,似乎一眼就可以看穿,却也因为那份纯粹而盛满热情,最终与众不同起来。
长大之后,那份幼稚简单消失了,纯粹狂热也跟着消失了。
罗南的演绎,就诠释出了歌词之中的那份纯粹与狂热,一字一句都是如此美妙动人,就连简单的和弦都跟着轻盈地悦动起来,轻而易举就唤醒了在场观众的耳朵,重新找回记忆里瑰丽动人的那些美好,让指尖也跟着一起悄悄地击打起来。
然后,罗南高高举起了双手,击打着轻快的节奏:
“击打手掌,舞动身体,震撼心灵,无需作假,孑然一身,踏上归途……”一连串密集的鼓点让情绪逐渐攀登上一个全新高峰,紧接着罗南双手牢牢抓住话筒,放声高歌,“音乐隐藏在灵魂深处,时时刻刻都在奏响,这就是脑海里的唯一存在。”
一个停顿,一个喘息,然后继续。
“音乐控制我的身体,我拒绝放手,不不,我只想奏响我的音乐(Play-My-Music)!”
轻盈地,炙热地,激动地,罗南的尾音就这样飙了起来,并不是多么困难的高音,在罗南的诠释下更是轻松写意,却将内心深处的唯一想法呼喊了出来,汩汩沸腾的热情就这样翻滚起来,几乎就要烫伤心灵。
注1:奏响旋律(s-Brothers)
注2:本书之中出现的音乐,全部可以在目录里的作品相关之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