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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不是一般人

林成志边转着念头,边指挥着录音师:“先录一版,我试试音……”

光听伴奏,根本听不出问题在哪,得配上演唱才行。

至多十分钟,伴奏带就录好了,林成志进了录音室。

编曲,伴奏,录音师全都来了兴趣。

因为他们知道,这首歌是给长兴的……

当林成志一开嗓,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不是说林成志的唱功多么好。

就算这家不是顶尖的录音棚,但在业内也是小有名气的,他们不知道见过多少唱功好,嗓音独特的。

林成志的声音听起来,至多也就算中上水准。

他们惊讶的是这首歌,还有林成志的唱腔。

歌好不好,听前面几句就能猜出个大概来:旋律稍显舒缓,但格腔却很明快。歌词简洁,带着点伤感,却又透着坚强……

这只是优点中的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则是林成志的唱腔,和声音中表达出的那种意味:

他是后声部发音,声音有些沉,低音部分显的很厚实,但唱到高音部分的时候,却依然能高亢响亮?

说明真假声转换的非常自然,一点都不勉强。

另外,林成志的歌声中还带着一点鼻音,像是稍有点没睡醒的那种味道,而与歌词结合在一起,却没有慵懒,散漫的感觉,更多的像是无奈……一下就让歌声中的情感饱满了起来……

到这个时候,录音棚的这些人才反应过来:原来不是林成志的唱功不行,而是为了完美的演绎这首歌,有意如此……

有一个算一个,全都站了起来,惊奇的看着隔音玻璃后面的林成志。

没看出来,这哥们唱歌也是一把好手?

真心不比那些唱功深厚的歌星差啊,练过的吧?

瞎子也能看出来,这根本不是一般人!

还有这首歌……

这段时间,他们录的最好的几首歌,全出自小叶的那两张专辑。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有人喜欢《光明》,有人喜欢《再见》,也有人喜欢《那些年》,或是《纪念》。

但现在再感受一下,好像都比不上这首《遇见》……一群不是肥宅,就是老男人,竟然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恋爱时候的感觉?

所有人的念头都差不多:果然不愧是写给新晋天王长兴的……

一遍唱完,林成志并没有急着出来,他给录音师比划了个手势,意思是放一遍,他要听一下。

录音师点了点头,按下了播放键,又对编曲说道:“给老板打电话……”

“对!”编曲点点头。

老板还真是有些捡了芝麻,漏了西瓜。

怕是根本没想到,人家憋着大招呢。

老板正坐在办公室,翘着二郎腿,喝着红酒,抽着雪茄,哼着小曲……

心里无限畅想着和长兴的经纪人之间的约定:等长兴演完这部剧,就会到他这里来录歌……

当然,录歌是假,隐性打广告才是真……

这可是长兴啊:新普天王,顶流小生,超级偶像……到时候,自家录音室有门槛都得被人踏破……

老板笑出了猪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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